招标
状元新能源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循环经济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8588253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状元新能源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循环经济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状元新能源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循环经济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209-330305-04-01-2956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人: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洞头区元觉街道状元南片区地块西侧A-07地块。本次招标建设投资约1017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约752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231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038平方米,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8000m3/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纤维束滤池、加药间、臭氧发生间、电气、自控、生产用房以及综合办公楼、厂外管道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及施工期间现场配合等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2.3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如为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ohweb/bszn/006005/index_general_page.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 月 31 日上午9:30,地点为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收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洞头区中兴楼38号新城商厦5楼 地 址:洞头区海悦城嘉园5幢2单元303室
联 系 人: 叶工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18767707658 电 话: 1385882533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状元新能源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循环经济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209-330305-04-01-2956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人: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洞头区元觉街道状元南片区地块西侧A-07地块。本次招标建设投资约1017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约752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231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038平方米,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8000m3/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纤维束滤池、加药间、臭氧发生间、电气、自控、生产用房以及综合办公楼、厂外管道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及施工期间现场配合等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2.3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如为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ohweb/bszn/006005/index_general_page.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 月 31 日上午9:30,地点为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收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洞头区中兴楼38号新城商厦5楼 地 址:洞头区海悦城嘉园5幢2单元303室
联 系 人: 叶工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18767707658 电 话: 138588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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