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凉山西昌牦牛山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监造及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00645-24zb07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雅砻江(西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周军028-8290770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超010-8332573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西昌牦牛山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监造及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 000645-24ZB0729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
招标人: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凉山州西昌市牦牛山风电项目位于凉山州西昌市西侧阿七镇、佑君镇、马鞍山乡、开元乡、巴汝镇、樟木菁镇、琅环镇的牦牛山-磨盘山山脊,山脊总长度约65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48'6.14"~102°10'4.56",北纬27°33'10.44"~28°9'33.42"之间,海拔高程在2500m~4000m之间。
项目建设规模为600MW,布置9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总承包分为三个标段,I标承担场址北部36台风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施工安装,II标承担场址中部28台风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施工安装,III标承担场址南部32台风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施工安装。项目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雅砻江(西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即发包人。风电机组与塔架分开招标采购,设计施工总承包人负责对应子标段设备采购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本合同以发包人名义签订,发包人负责合同执行,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四川省凉山西昌牦牛山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监造及检测服务
标段/包编号: 000645-24ZB0729/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7-16 18: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22 0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8-06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457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2.5.1 预计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预计约457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2如本合同监造工作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结束,则监造服务期自动顺延直至合同工作全部结束为止。档案整理移交时间不计入合同规定的有偿服务期。
2.5.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监造服务期延长在12个月以内时,监造费用不作调整;若监造服务期超出上述限制,双方可对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承包人不承担服务延长期的监造费用。
招标范围: 2.4.1 按本标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并提交具有权威性的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报告(SSDA)。
2.4.2 按本标规定,对本项目96台套风电机组和96台套塔架设备进行监造。全过程驻厂监造点包括:叶片厂、发电机厂、机组总装厂、塔架厂,驻厂监造需对进厂原材料、制造过程、厂内组装、检验试验(含制造厂外协、外购件检验、试验)、防腐、包装、发运等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
2.4.3按本标规定,完成风电机组及塔架设备材料、零部件抽样试验、无损检测(检测材料及零部件包括塔架钢板、塔架法兰、塔架焊缝、风机及塔架螺栓、锚栓、叶片、主轴、轮毂和机架等),并提交盖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4.4按本标规定,在机组并网后完成特定场址载荷测试工作,并提交具有权威性的测试成果报告。
2.4.5根据发包人工程档案归档要求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提交。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风力发电站设备乙级及以上)。
3.2.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认可业务范围含“风力发电机组”。
供应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累计承担过装机5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监造服务业绩。
3.3.2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评估内容至少应包含机位风资源参数复核、整机及塔架载荷复核)和特定场址载荷测试(测试部件应至少包含叶片、塔架和主轴)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含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5MW及以上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型式认证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型式认证报告)。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备注: 联合体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7.2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风电机组监造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3.2.1。
(2)组成联合体的另一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3.2.2。
3.7.3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风电机组监造单位须满足业绩要求3.3.1。
(2)组成联合体的另一单位须满足业绩要求3.3.2。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在本标段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周军(总部)、蒋冉(技术)、刘望(商务)
联系电话: 028-82907706、028-82907934、0812-3331156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超
座机: 010-83325734
手机号码: 18810075701
电子邮箱: liangchao007@sdic.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7层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260元/年)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证书费用180元/年),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下载
项目编号: 000645-24ZB0729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
招标人: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凉山州西昌市牦牛山风电项目位于凉山州西昌市西侧阿七镇、佑君镇、马鞍山乡、开元乡、巴汝镇、樟木菁镇、琅环镇的牦牛山-磨盘山山脊,山脊总长度约65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48'6.14"~102°10'4.56",北纬27°33'10.44"~28°9'33.42"之间,海拔高程在2500m~4000m之间。
项目建设规模为600MW,布置9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总承包分为三个标段,I标承担场址北部36台风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施工安装,II标承担场址中部28台风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施工安装,III标承担场址南部32台风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施工安装。项目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雅砻江(西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即发包人。风电机组与塔架分开招标采购,设计施工总承包人负责对应子标段设备采购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本合同以发包人名义签订,发包人负责合同执行,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四川省凉山西昌牦牛山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监造及检测服务
标段/包编号: 000645-24ZB0729/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7-16 18: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22 0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8-06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457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2.5.1 预计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预计约457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2如本合同监造工作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结束,则监造服务期自动顺延直至合同工作全部结束为止。档案整理移交时间不计入合同规定的有偿服务期。
2.5.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监造服务期延长在12个月以内时,监造费用不作调整;若监造服务期超出上述限制,双方可对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承包人不承担服务延长期的监造费用。
招标范围: 2.4.1 按本标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并提交具有权威性的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报告(SSDA)。
2.4.2 按本标规定,对本项目96台套风电机组和96台套塔架设备进行监造。全过程驻厂监造点包括:叶片厂、发电机厂、机组总装厂、塔架厂,驻厂监造需对进厂原材料、制造过程、厂内组装、检验试验(含制造厂外协、外购件检验、试验)、防腐、包装、发运等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
2.4.3按本标规定,完成风电机组及塔架设备材料、零部件抽样试验、无损检测(检测材料及零部件包括塔架钢板、塔架法兰、塔架焊缝、风机及塔架螺栓、锚栓、叶片、主轴、轮毂和机架等),并提交盖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4.4按本标规定,在机组并网后完成特定场址载荷测试工作,并提交具有权威性的测试成果报告。
2.4.5根据发包人工程档案归档要求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提交。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风力发电站设备乙级及以上)。
3.2.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认可业务范围含“风力发电机组”。
供应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累计承担过装机5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监造服务业绩。
3.3.2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评估内容至少应包含机位风资源参数复核、整机及塔架载荷复核)和特定场址载荷测试(测试部件应至少包含叶片、塔架和主轴)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含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5MW及以上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型式认证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型式认证报告)。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备注: 联合体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7.2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风电机组监造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3.2.1。
(2)组成联合体的另一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3.2.2。
3.7.3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风电机组监造单位须满足业绩要求3.3.1。
(2)组成联合体的另一单位须满足业绩要求3.3.2。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在本标段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周军(总部)、蒋冉(技术)、刘望(商务)
联系电话: 028-82907706、028-82907934、0812-3331156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超
座机: 010-83325734
手机号码: 18810075701
电子邮箱: liangchao007@sdic.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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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260元/年)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证书费用180元/年),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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