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驻马店市水利局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合同信息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项目合同
发 包 人: 驻马店市水利局
勘察设计人: 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4年03月
一、合同协议书
驻马店市水利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接受 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人”)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投标。
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勘察设计费(除可研阶段相关费用外)*79.08%(统称为“工程勘察设计费”)。
4.项目负责人:杨平(身份证号:620421*****) 。
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程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批复。
6.勘察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勘察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
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壹拾 份,其中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捌 份,双方各执 肆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驻马店市水利局 勘察设计人: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浦发郑州花园路支行
账号: 账号:*00688
初步设计项目合同
发 包 人: 驻马店市水利局
勘察设计人: 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4年03月
一、合同协议书
驻马店市水利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接受 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人”)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投标。
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勘察设计费(除可研阶段相关费用外)*79.08%(统称为“工程勘察设计费”)。
4.项目负责人:杨平(身份证号:620421*****) 。
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程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批复。
6.勘察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勘察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
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壹拾 份,其中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捌 份,双方各执 肆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驻马店市水利局 勘察设计人: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浦发郑州花园路支行
账号: 账号:*0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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