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研发及成果转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远腾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惠强0592-22793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研发及成果转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研发及成果转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评定分离”)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研发及成果转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九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3】23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融资项目,招标人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沿海东大道东南侧,东北侧为排水沟,沿海第一排。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30330.483m²,总建筑面积 97900.00m²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7900.00m²,地下建筑面积 20000.00m²。项目建筑占地面积 12132.00m², 容积率 2.57,建筑密度 40%,绿地率 35%。本次建设内容为:项目东南侧5#楼(5#楼为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研发,该栋楼为八层,位于基地东侧,总建筑面积1360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00m²,地下建筑面积3600㎡。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低温保藏区。一层主要设置为实验平台,大型设备等,多向开门,层高6m。二层主要为细菌真菌工作室。三层主要为海洋生物大数据信息平台。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实验室;八层分离室、分析室)、6#楼(6#楼为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成果转化,该栋楼为八层,位于基地东侧,总建筑面积1330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00m²,地下建筑面积3300㎡。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一层主要设置为中试大型设备等,层高6m,中间裙房层高8米。二层主要为功能产品及药用活性制品制备平台。三层主要为保藏区。 四层主要以海洋分子制备研究。五层至七层主要为实验室;八层主要为活性筛选与功能评价、动物房等。),项目总建筑面积26900.0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00m²,地下建筑面积 6900.00m²。5#楼、6#楼地上八层,地下一层,通过地上一层裙房和地下一层连为一体。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18825.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6251.2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371.706万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勘察费用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最终价格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心或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的费用为准。(2)岩土工程设计费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最终价格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心或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的费用为准。(3)工程物探费、工程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 的规定要求下浮40%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40%。工程物探费、工程监测费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最终价格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心或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的费用为准。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岩土工程监测(基坑支护监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深度达到可编制预算文件的基础要求)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2.2.4.内容:
(1)设计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装修工程设计、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范围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全专业设计工作(含方案深化及报批、日照分析、三维建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消防、节能、人防)、各专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洁净实验室设计、动物房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洁净实验室设计、动物房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后续阶段设计及配合施工技术服务、主体设计协调管理服务、配合项目报批报建提供技术服务、配合各项施工及设备采购招投标提供技术服务、参加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其他技术配合服务。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地下建筑安装工程、上部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夜景工程、设备工程、景观、室内精装、绿建、门窗幕墙百叶栏杆等二次深化设计、供电设计(含变配电、设备+进线、并含审图通过)、钢结构、厨房及太阳能专项设计、抗震支架、标识标牌设计、海绵及其他附属设施设计。根据各阶段图纸,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和厦门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及有关的文件规定,编制工程概算书。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海绵城市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策划咨询设计,通过海绵城市专项方案评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
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工作);
工程物探:探明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含管径、管材、井底标高);
工程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
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 (分项) 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 (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 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资质。
3.2.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0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07-05 至 2023-07-24,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 00秒 至 12 时 00 分 00 秒 ,下午 13 时 00 分 00 秒 至 17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 及以上)打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万元 。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 下同):2023-07-25 10: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和ggzyfw.fj.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路 56-58 号火炬广场南四楼
邮编:361006;
电话:13459260520,传真:无;
联系人:郑远腾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邮编:361004;
电话:0592-2279319、2225709,传真:0592-2279356;
联系人:吴惠强、王海舰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0592-81235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 84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4 层);
联系电话:0592-2677186、 0592-2677200 。
开标地点:厦门市云顶北路 84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4 层 C 区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3-08-02 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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