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jc-wgs-2023-wz238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中铁十局五公司无锡 38 号、 27 号地块混凝土、宁波 8 号线预制混凝土立柱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TSJJC-WGS-2023-WZ238(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项目所需物资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 [2015]116 号);

2.6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 [2020]423 号);

2.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3.1. 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XDG-2022-27 号及 38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场地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黄泥头 144 -4 ,天鹏西路东侧,通益路两侧,新兴塘河西侧,无锡食品科技园南侧。本项目分为 2 个地块,北侧 27# 地块主要由包括 5 17-18 层住宅楼、 1 2 层配套、 1 1 层商业、 2 1 层变配电所、垃圾收集站及 1 个地下车库组成;南侧 38# 地块主要由包括 11 17-18 层住宅楼、 1 2 层配套、 3 1 层变配电所开闭所、 1 1 层商业、 2 1 层大门、公厕、垃圾收集站及 1 个地下车库组成。 2 个地块总用地面积 72038.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65138.6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5192.7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5343.21 平方米。

3.1.2 宁波市轨道交通 8 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施工项目经理部:宁波市轨道交通 8 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停车场规划用地面 积约 13.5 m ²,总建筑面积约 4.5 m ²。 洪塘停车场包括停车场软基处理、站场工程、桥涵工程、房屋建筑、机电设备、综合监控、安防、通信、信号、供电、接触网、轨道、河道改移、 绿化、以及市政给水、排水、燃气接驳和市政道路接入、雨污水管线改迁及其他管线改 迁配合等工程。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 1 ,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 (唯一官方网址: http://www.crecgec.com/ 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1

4.2 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 中铁鲁班商务网 (唯一官方网址: http://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 400-6010-100 )。 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 参照 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鲁班网校”中《鲁班平台电子投标操作视频》( http://lbpx.crecgec.com/index.php?g=course&m=course&a=courseinfo&id=98 )。 请谈判供应商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12 10 日至 2023 12 1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12 16 日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 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中必须填写“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

5.3 请投标人 先响应 ,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银行账号: 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 包件号 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成功汇款后, 请将转账汇款凭证发至邮箱: ztsjwgswzsbb@163.com (邮件主题填写:投标供应商全称 + 所投包件号 + 汇款额), 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指定页面下载 招标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 12 00 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 17:30 后下载, 以上时间无法点击下载功能的请与第 9 条表明的联系人取得沟通 )。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 Chorme 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 400-6010-100 咨询解决。

5.4 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 1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次 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 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 或银行保函 ,以银行到账或收到保函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 1 ,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或“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评审。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 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 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 PDF ,必须将投标文件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12 21 9:00 。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形式:全时云会议

开标时间: 2023 12 21 9 :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 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www.crecgec.com )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 网上招标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在鲁班交易平台上面完成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 PDF 格式,重要章节必须签字并盖章),报价的备注栏里填写税率。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作为评审的依据,请确保电子版能够读取及所提供资料的清晰度。开标时,请登录到鲁班供方交易平台投标报价界面。

8.2 为了对采购人开标过程进行监督,请各供应商下载“ 全时云会议 ”软件以视频方式参与招标过程。(本软件无需注册,不需要担心相关信息泄露)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步:安装完成后,点击运行,点击“加入一场会议”

第二步:姓名处请输入单位全称,会议 码开标前回复到响应人发送保证金汇款截图的邮箱(请各响应人及时查收),未发送保证金截图的响应单位无法参会 。采购人将在开标当天 8 40 开启会场;请 8 40 后入会,参会时,务必请保持会场安静。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联 系 人:朱龙妹

联系电话: 15716213809

邮箱: ztsjwgswzsbb@163.com

采购人: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XDG-2022-27 号及 38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联系人:刘照荣 联系电话: 15557640180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 8 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白存款 联系电话: 18265375933

10. 汇款信息( 请注意投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不是同一账户

10.1 响应保证金汇款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XDG-2022-27 号及 38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27 号及 38 号地块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 20110101930015290001

宁波轨交 8 号线洪塘停车场项目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五分公司宁波轨交 8 号线洪塘停车场项目部

账户: 2011010193001428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附件 1 :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1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 ( )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HNT-1

混凝土

37088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XDG-2022-27 号及 38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包件所有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保响应机制下仍能够保障项目需求。

3.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两年内( 2021 年至今)供货业绩的相关的应用业绩。应用业绩为投标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 履约信用要求: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投标单位需提供 2021 年—至今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同类投标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6.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7. HNT-1 HNT-2 包件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供应商最多中标 1 个混凝土包件。

每月 5 日双方结算上月 1 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的货款,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自财务入账次月支付该笔结算款的 50% ,封账结算后付至结算款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支付到合同价的 65% ,剩余 25% 货款工程的审定书出具后分 12 个月支付,剩余总货款的 10% 为质保金在全部货款付至 90% 6 个月后根据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息支付,质保期与工程主体质保期一致。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60% ,承兑支付 40% (承兑无贴息)。

0

100000

自修复混凝土防水密实剂品牌;辽宁立威、武汉三源、北京贝瑞斯、广东粤盛、江苏申御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 ( )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2

HNT-1

混凝土

41589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XDG-2022-27 号及 38 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包件所有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保响应机制下仍能够保障项目需求。

3.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两年内( 2021 年至今)供货业绩的相关的应用业绩。应用业绩为投标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 履约信用要求: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投标单位需提供 2021 年—至今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同类投标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6.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7. HNT-1 HNT-2 包件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供应商最多中标 1 个混凝土包件。

每月 5 日双方结算上月 1 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的货款,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自财务入账次月支付该笔结算款的 50% ,封账结算后付至结算款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支付到合同价的 65% ,剩余 25% 货款工程的审定书出具后分 12 个月支付,剩余总货款的 10% 为质保金在全部货款付至 90% 6 个月后根据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息支付,质保期与工程主体质保期一致。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60% ,承兑支付 40% (承兑无贴息)。

0

100000

自修复混凝土防水密实剂品牌;辽宁立威、武汉三源、北京贝瑞斯、广东粤盛、江苏申御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 ( )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3

YZ-1

预制混凝土立柱

5616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 8 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施工项目经理部

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包件所有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保响应机制下仍能够保障项目需求。

3.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两年内( 2021 年至今)供货业绩的相关的应用业绩。应用业绩为投标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 履约信用要求: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投标单位需提供 2021 年—至今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同类投标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6.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每月 16 日至次月 15 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后, 30 天内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 70% 6 个月内再支付 20% ,余 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 30 日付清。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发票采用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0

5000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