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2023年度混凝剂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2023年度混凝剂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2023年度混凝剂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2023年度混凝剂框架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3-142
三、招标内容:混凝剂年用量约2800吨(详见技术规格书)
新能源公司污水处理装置使用的混凝剂,是在煤气化废水生化处理后端混凝沉淀池投加,为有效降低水的色度、浊度、COD,能使水中的污泥聚合使泥水有效分离,满足P-MBR膜处理单元对各项指标的要求,保障P-MBR膜产水指标及长周期稳定运行的要求,避免反渗透膜污堵,保证反渗透膜的稳定运行,有力的为污水处理系统和外排水双控双达标提供保障。
供货周期:订单下发之日起7天内货到现场。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广汇集团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
3、具备所采购物资的生产能力、且能提供同类项目近三年的业绩,并提供运行报告或相关佐证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关键页面。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投标方在参标前必须到现场进行烧杯实验,满足我方技术要求:1、当进水浊度为500-3000NTU时加药后浊度脱除率大于85%,COD脱除率大于10%;2、当进水浊度≤500NTU时加药后出水浊度脱除率大于50%,COD脱除率大于10%。满足以上要求满足1条方可参与投标;
5、烧杯试验仅做招标参考,中标后药剂到厂进入装置试运行后根据出水指标出具性能报告,性能验收时间为30天,满足技术要求视为产品合格,不满足视为产品不合格且性能验收阶段费用自理。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8、本次项目将参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物折抵工作。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注册时提交的相关应资质资料及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加盖公章须带防伪编码,如无防伪编码请在注册登记所属地备案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在开标时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购买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21日),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物资需求:混凝剂年用量约2800吨(详见技术规格书)
九、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60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30000元)
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账号:107629231866
行号:104884001015
十、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18:00)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12:0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李瑶 电话:0991-2322012
技术联系人:邓小东 电话:13779366367
注册联系人:王建菲 电话:15199558095
退保证金联系人:王建菲 电话:15199558095
十五、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见右侧二维码。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2023年度混凝剂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2023年度混凝剂框架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3-142
三、招标内容:混凝剂年用量约2800吨(详见技术规格书)
新能源公司污水处理装置使用的混凝剂,是在煤气化废水生化处理后端混凝沉淀池投加,为有效降低水的色度、浊度、COD,能使水中的污泥聚合使泥水有效分离,满足P-MBR膜处理单元对各项指标的要求,保障P-MBR膜产水指标及长周期稳定运行的要求,避免反渗透膜污堵,保证反渗透膜的稳定运行,有力的为污水处理系统和外排水双控双达标提供保障。
供货周期:订单下发之日起7天内货到现场。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广汇集团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
3、具备所采购物资的生产能力、且能提供同类项目近三年的业绩,并提供运行报告或相关佐证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关键页面。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投标方在参标前必须到现场进行烧杯实验,满足我方技术要求:1、当进水浊度为500-3000NTU时加药后浊度脱除率大于85%,COD脱除率大于10%;2、当进水浊度≤500NTU时加药后出水浊度脱除率大于50%,COD脱除率大于10%。满足以上要求满足1条方可参与投标;
5、烧杯试验仅做招标参考,中标后药剂到厂进入装置试运行后根据出水指标出具性能报告,性能验收时间为30天,满足技术要求视为产品合格,不满足视为产品不合格且性能验收阶段费用自理。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8、本次项目将参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物折抵工作。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注册时提交的相关应资质资料及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加盖公章须带防伪编码,如无防伪编码请在注册登记所属地备案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在开标时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购买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21日),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物资需求:混凝剂年用量约2800吨(详见技术规格书)
九、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60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30000元)
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账号:107629231866
行号:104884001015
十、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18:00)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12:0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李瑶 电话:0991-2322012
技术联系人:邓小东 电话:13779366367
注册联系人:王建菲 电话:15199558095
退保证金联系人:王建菲 电话:15199558095
十五、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见右侧二维码。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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