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 JSZC-320113-JSDY-C2024-00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2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JSDY-C2024-0021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栖霞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整体管理与运营。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10 09:30 - 2024-04-16 17:00 ,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方式:网上获取,售价:人民币100元整(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dayou2015@vip.126.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邮寄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4-2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目录三)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 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商务办公中心
联系人:陈宏高
联系电话:13951015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42号
联系人:祁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工
电话:025-6957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