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新疆总队装备设备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武警新疆总队装备设备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7年1月22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在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新疆辰茂伊力特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武警新疆总队装备设备采购招标开标评标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对此次开评标会进行了全过程监督。经评标委员会专家认真评比,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1)设备采购二标段(挖掘机)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2)设备采购三标段(装载机)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3)设备采购六标段(电源车)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4)设备采购九标段(轻型防暴巡逻车)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5)设备采购十标段(内燃凿岩机、单兵工程救援组套工具、绳索抛投器、风水灭火机、河床断面测绘仪、经纬仪)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6)设备采购十一标段(排爆机器人、排爆绳索组)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 受理异议电话:0991—5289138(请于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4日拨打)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 2017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