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中宁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zr(zc)-2024-100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淑兰1829525707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晓静0955-8706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宁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联系代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R(ZC)-2024-100号
项目名称:2024年中宁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2024年中宁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

一标段

小麦防控农药及飞防服务,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二标段

玉米防控农药及飞防服务,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4.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农药的农药登记证。
4.5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合格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农药的农药登记证。5、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代理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宁县大唐金宸商18#商业楼03号开标室(中宁县新河路31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宁县大唐金宸商18#商业楼03号开标室(中宁县新河路3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进行二轮报价,开标结束后现场等待二轮报价。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代理机构: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中宁县西街        
联系方式:张淑兰18295257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联系方式:许晓静0955-8706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静
电 话:  0955-870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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