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建设项目(国歌传习馆)展陈EPC(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9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建设项目(国歌传习馆)展陈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建设项目(国歌传习馆)展陈EPC招标(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约362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2-14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2057276)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玉溪科教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郭工 |
办公电话: | 177087715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工 |
办公电话: | 400-070-0761 | 移动电话: | 1375907351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300437001001 |
标段名称: | 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建设项目(国歌传习馆)展陈EPC招标(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2-21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04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9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国歌传习馆为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之一,国歌传习馆共三层,建筑负一层、一层及二层,场馆占地面积1800.64 平米,国歌传习馆展陈投资金额约3900万元;主要为集中展示聂耳文化与精神内涵,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设计任务书、策划思路和展览要点、传习馆建筑图。招标范围:国歌传习馆建筑一层及二层的展陈设计、采购、施工招标。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总负责,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立项估算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在建工程。 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应为主要负责设计企业)。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单个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2000万元(或展陈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展馆、展厅布展(或展陈)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或展陈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或展陈面积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
其他: | 1.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2020年后成立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自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规定,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同时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两名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应当齐全合理,尤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置充足的人员。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即第六章格式部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没有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投标人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1-04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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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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