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揭阳潮汕机场安检楼局部修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127-0259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31127-02593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电话:18680113666
招标内容:
邀请函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揭阳潮汕机场安检楼局部修缮项目(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2023〕17号)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安检楼局部修缮项目。
1.2项目地点: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安检楼。
1.3 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2023〕17号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项目内容:
2.1揭阳潮汕机场安检楼局部修缮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安检楼走廊通道漏水发霉墙体修复、公共卫生间、洗衣房修缮、排污管道及化粪池疏通等。施工区域如有地下管线,需要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以施工。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2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采用由报价人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检测、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注:1)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2)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项目要求
3.1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说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1)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2)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结算时按合同约定方式调整;按月、平方、t等计量的单价措施项目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其他按项计量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采用综合合价包干方式承包(总价包干,除合同约定调整外的成交价即为结算价),其他项目费的暂列金额除外,暂列金额按实计量支付。当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中某子项目实际无发生时,该单项费用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报价人不得有异议。
3.2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2584.83元,最高限价为含税价。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697.88元,暂列金额7168.4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均不参与价格竞争,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评审委员会否决。
3.3 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算)。
3.4 文明措施:本项目施工区域在揭阳潮汕机场安检楼内,成交报价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措施,符合机场安保要求。施工现场需设置围挡;施工期间注意场地整洁,工具设备、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各类警示标志醒目齐全,对于产生较大噪声或粉尘的施工需采取措施降低对楼内住户的影响;涉及电焊、切割等动火操作的,按照机场公司施工管理规定及动火规定进行动火审批后方可实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做好防护(戴好安全帽,系挂安全带),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等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安排监护人员;成交报价人必须提前一天报送施工计划,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3.5成交报价人必须按照经采购人审核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组织和实施。
3.6 由于项目现场特点,成交报价人需确认工作现场的复杂性和安全保障敏感性,不得无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按时开工要求。报价人需完全认识和理解本项目的工期特殊性,参与报价就需承诺按工期、按质量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4.1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2报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3报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4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4.5报价人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采购人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近三年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未被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提供附录3诚信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6报价人出具本采购公告发布后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事业单位免除此项要求);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5.1项目收集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企业发展部线下登记及递交材料,或联系200011821@gdairport.com邮箱进行线上报名,逾期不受理。登记需要提供: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报价人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报价人仍有效,未登记的报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报价人仍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变更项目报价人的选取方式。  6、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6.1报价人须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一正四副)。报价人可在项目公示日期内自行到揭阳潮汕机场进行现场勘察,联系人:黄先生,13750407402。
6.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地址为: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企业发展部;收件人:张小姐,18680113666。 
6.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7:00前。评审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15。
6.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5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7、现场查勘
7.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组织踏勘,报价人需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可联系:黄工,13750407402。
8、本项目不设未成交报价人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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