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中转站物资装卸及配套服务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GS-2022-GK-01
1、招标条件
本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中转站物资装卸及配套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100%自有资金。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工程,包括泸县—铜梁段干线和威远—内江段。泸县—铜梁段干线起自泸县首站,止于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与合川区边界。线路全长 201.25 公里,采用L555M等级钢管,管径1219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共设置B类监控阀室8座。威远—内江段起自威远首站,止于内江注入站。线路全长81.52公里,采用L485M等级钢管,管径 1016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共设置B类监控阀室3座。新建站场4座;
招标范围:负责向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中转站提供物资装卸及配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路钢管及站场阀室物资的装卸、垫物料铺码等工作。
项目预估货量为:
- 线路钢管约15万吨,到货规格主要为:D1016×17.5、D1016×21、D1219×18.4mm、D1219×22mm。
- 材料、设备主要包括热收缩带、光缆、硅芯管等线路物资及 4 座站场、11 座线路截断阀室的物资。
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方案的调整和施工组织的需要,中转站实际到货量、台班、工期可能与预估货量、台班、工期不符,招标人不承担预估货量、台班、工期与实际货量、台班、工期不符的责任。
实施地点:内江市。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其 他: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企业;
(3)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同属一总公司/母公司/集团内企业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投标,如子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母公司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5)可开具仓储服务或装卸服务的发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管径大于等于DN800的钢管装卸业绩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装卸合同、结算发票等)。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问题。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1)基础信息(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三项内容缺一不可;第(2)、(3)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情况截图,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6 主要人员要求:
管理人员:1名,负责组织协调吊车、叉车及相关人员,负责现场吊装安全。
一套吊装队伍含吊车司1名、机指挥1名、司索工3名、叉车司机1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5年以上指挥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为不可替换人员,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替换,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申请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替换。
3.7 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配备长期固定35t(含)以上的吊车1辆,投标人应根据物资收发货实际情况增加配备的吊车数量及吊装队伍,以满足中转站管理需要,和3t(含)以上的叉车1辆,具有年检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以上设备为不可替换设备,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替换,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申请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替换。
3.8 其它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1日8:00:00至 2022年12月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为确保一次已购买厂商不需再次缴费,系统中文件售价已设置为0.01元,未参加过一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单独向招标机构电汇标书费。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未使用平台缴费模块购买招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购标失败的责任),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注册、报名、缴费、开启权限等有关交易平台的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招标平台”,因交易平台或其他非招标机构原因导致的购标失败等问题,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在“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http://106.37.204.31:8081)注册、登陆并点击业务办理,上传订单状态截图(未参加过一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单独向招标机构电汇标书费,标书费收款账户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10002000132010000019(人民币一般户);开户行所在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大额交易行号(联行号):313882000140;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信息登记表发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wzgsbsfs@126.com,并联系0316-2175714确认到账情况。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缴费,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招标机构依据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中的信息开具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10 日 8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4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传送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开标
开标时间: 2023 年 1 月 10 日 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 系 人:刘智
电 话:186316043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 系 人:李丽华
电 话:0316-2175714
邮 箱:wzgsbsf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