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柳河、爱河、大兴堡河、碧流河、浮渡河和西沙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清河、柳河、爱河、大兴堡河、碧流河、浮渡河和西沙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河、柳河、爱河、大兴堡河、碧流河、浮渡河和西沙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7月27日 17:48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洪波
项目联系电话 024-83810796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6218104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920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83810796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河、柳河、爱河、大兴堡河、碧流河、浮渡河和西沙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7-07 至 2022-07-13
撰写单位: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清河、柳河、爱河、大兴堡河、碧流河、浮渡河和西沙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000-227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河、柳河、爱河、大兴堡河、碧流河、浮渡河和西沙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
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末,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由供应商需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供应商需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采购文件:
格式14
商务条款偏离表
1.履约期限: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末,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3.付款方式及条件:
由9月末,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先付款90%;2023年付款10%。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格发票,变更为:2022年9月末,支付合同价款的9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格发票。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末,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及条件:
由9月末,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先付款90%;2023年付款10%。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格发票,变更为:2022年9月末,支付合同价款的9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格发票。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06日 16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1个采购包;
供应商需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U盘存储)以及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U盘存储)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附到投标文件中),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或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920门)
联系方式: 024-8381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洪波
电 话: 024-8381079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