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改善气候应对能力的基础设施现金配套项目(改造提升片区五)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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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173.6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3.69万元
招标联系人文永萍13368887099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欣1331269133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6
公告正文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改善气候应对能力的基础设施现金配套项目(改造提升片区五)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改善气候应对能力的基础设施现金配套项目(改造提升片区五)636743bb-7bd2-44bf-a47e-e6108a34415d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36743bb-7bd2-44bf-a47e-e6108a34415d
建设规模: 173.696473万元636743bb-7bd2-44bf-a47e-e6108a34415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2-25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888-306204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华坪县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 文永萍
办公电话: 13368887099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欣
办公电话: 13312691335 移动电话: 1331269133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700202400384001001
标段名称: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改善气候应对能力的基础设施现金配套项目(改造提升片区五)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1-01 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16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一(三楼)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3.69647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华坪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2.2.1荣将镇片区
1)龙头村4组项目区:本项目区新建机耕路1条共计长度为687m;
2.2.2永兴乡片区
2)基度村项目区:本项目区新建机耕路1条共计长度为1029m;
3)新隆村项目区:本项目区新建机耕路1条共计长度为496m;
2.2.3新庄乡片区
新庄乡辣子庄项目区:本项目区新建沟渠1条共计长度1441m。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华坪县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6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不可抗拒因素或相关法定可更换因素除外)。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不可抗拒因素或相关法定可更换因素除外)。
业绩要求:
其他: 1.投标人资格要求1.1资质条件:
1.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成立单位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1.1.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1.1.3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相关承诺)
1.1.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无需提供截图。
1.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廉政信用承诺书》。
2.3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1-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改造提升片区五招标公告.pdf2024-12-24 16: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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