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3-2025年楚雄卷烟厂工艺质量科检测设备维护维修(二次)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2025年楚雄卷烟厂工艺质量科检测设备维护维修(二次)
2.2 项目编号:2362030702010103.01
2.3 招标范围:承接项目服务期限内,工艺质量科检测设备维护维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主要检测设备:美国BorgwalKc公司四功能综合测试台2台、三功能综合测试台2台、KC硬度仪2台、DD60A密度仪4台、sodilineD74四功能综合测试台9台、sodilab硬度仪2台、斯茹林五功能综合测试台2台等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维修。
②其余辅助检测设备:PICIP-S自动取样装置、快速水分仪、磨样机、振动分选筛、小打叶机、近红外光谱仪、电子天平、烘箱、恒温恒湿箱等在使用过程中的故障维修,共计74台。
2.4 项目地点:楚雄卷烟厂工艺质量科。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满一年,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2.6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第五章 服务要求”中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本项目两年合计采购预算总额即资金使用额度124.3万元(含13%增值税),下不保底。
2.8 出资比例为:100% 。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8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0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开票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
4.3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完成。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帐号的业务(操作流程:投标人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投标人可通过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帐号等业务(注册企业帐号为免费服务)。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即办即走,减少人员聚集。
技术操作咨询:
上海思佩弛科技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A103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联 络 地 址: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
招标代理单位: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络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邹工、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