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智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228900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智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22461项目名称东莞市智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茶山伟兴路33号2号楼1F~3F建设单位东莞市智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鼎盛环保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迁、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茶山伟业路33号2号楼301室,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53'17.063"北纬:23°3'11.185"。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080m2,建筑面积4686m2,主要从事涂炭铝箔生产,年产393.8吨;涂炭铜箔,年产4518.6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治理措施:搅拌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刷浆、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局部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水通过自建废水处理池处理后70%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30%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研磨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废物交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噪声治理措施: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加强维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公示时间2023-10-1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联系电话22890039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