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0050001
预算金额18431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就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2、招标编号: M4400000707020050001
3、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概况:
本项目包括 3 个次支管项目和 2 个雨污分流项目,合计新建1248.36km 污水收集干支管网。项目工程费用估算184313.6万元。
1、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 (大南山、流沙东、流沙南、流沙北街道片区)-新建次支管网总长约 273.80km,管径 DN160~DN1000mm,新建泵井(Q=15m3/h)一座;
2、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 (流沙西、池尾、燎原街道和梅塘镇片区)-本项目新建市政污水管道次支、分支管网长度约为 246.2 公里,管径 DN200~DN600。
3、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占陇、军埠、下架山、大坝、麒麟、及南径镇片区)-本项目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为 156.65 公里,管径 DN300~DN800。
4、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大南山和流沙东、南、北街道片区)-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总长 299.23km。
5、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流沙西、池尾、燎原街道和梅塘镇片区)-建设雨污分流管网 272.48 公里(不含梅塘镇片区80.77公里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设计管径为 DN160~DN200。
(2)招标范围: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以实际完工的工程量为准)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3)招标内容
3.1.保险类别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3.2.保险责任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项目在建筑期的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之日(总工期以13个月为限)的一切永久和临时工程以及一切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材料、机器设备和设施,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本保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物质损失或灭失,包括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项目在建筑期因自然灾害或发生与本保险所承保工程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3.3.投保利益/保险金额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永久性工程,便道、便桥及工棚等由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所列临时性工程、原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等工程材料、施工所需的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设施、救援设施、安全环保和水电气供给设施等配套设施、机器设备以及其他由业主保管或负责的财产等,但承包商带入工地内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除外。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暂定):人民币184313.6万元。
项目最终的保险金额将以投保人申报的政府相关部门财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保险公司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财审的工程结算金额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调整保费。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因本项目工程建设引起,或与本项目工程直接相关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或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其中第三者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00元。
3.4.免赔额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人民币100万或损失的20%,以高者为准;
2、洪水、暴雨、暴风、台风、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每次事故人民币10万或损失的10%,以高者为准;
3、其他损失—每次事故人民币1万或损失的5%,以高者为准;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1、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2、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3、人身伤亡:无免赔额。
3.5保险期限
(1)建筑期:自本项目业主正式通知保险单生效之日开始直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之日为止,预计总工期为13个月。如果本项目所有工程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本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工程期延期180天后,该项目所有工程仍未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延长保险期限,但被保险人需要补缴相应的保费,附加保费=该项目原保费×超过180天后的延期天数÷(原保险期限天数+180天)×80%。
(2)保证期:自本项目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之日后24个月,如本项目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限相应顺延。
3.5保险限价
本项目保费基数暂定为PPP实施方案工程费用184313.6万元,综合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0.9‰(不含),总保费不超过165.88224万元。详见下表:
3.6最高限价:综合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0.9‰(不含),总保费不超过165.88224万元。投标价格不得超过各个子项目的限价保费。
3.7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保险期限 。
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设置省级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注: 1、若以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财产保险总公司的唯一授权。
2、若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4.2.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4.2.3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2022年原保险费收入人民币100亿元(含)以上。(注:需提供经外部审计的原保险费收入报告(含原保险费收入相关页面)并加盖公章。)
4.2.4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2022年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注:需提供经外部审计的最近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含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面)并加盖公章。)
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3.1配备1人。
4.3.2必须具有10年(含)以上保险工作经历;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承诺书,格式自定。
4.3.3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3 年2月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②此人在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的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投保的相关资料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之一均可))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4.2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未曾在任何保险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4.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4.4投标人无不良诉讼记录。(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4.5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5 投标人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与前期服务单位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情况。(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4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合格的依据。
4.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只有正式入库的投标人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供应商注册、网上投标登记: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热线电话:400-658-7878;
(3)实体CA及电子签章热线电话:020-83541462;
(4)平台技术服务:QQ群:415893172或QQ:1592177016;
注:上述费用在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1和附件2要求,整理一份PDF文件(所有投标登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与原件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进行投标登记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13日17时00分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发售。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或移动CA加密后上传提交的,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证书或移动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与电子标需办理CA证书或移动CA和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引》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或实体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加密时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或移动CA进行加密。当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或递交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我司平台技术人员解决,否则,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广咨电子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被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无效应答,招标人不予受理。
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
12、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开标系统。
13、前期服务单位: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润盟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揭阳市大地勘测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
14、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发布的文本为准。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邮编:51006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gzxmglzb@163.com
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未曾在任何保险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我司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情形。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不存在与前期服务单位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情况。
我公司同意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我公司隐瞒前述行为的情况,则视为我公司弄虚作假,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招标公告.doc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就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2、招标编号: M4400000707020050001
3、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概况:
本项目包括 3 个次支管项目和 2 个雨污分流项目,合计新建1248.36km 污水收集干支管网。项目工程费用估算184313.6万元。
1、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 (大南山、流沙东、流沙南、流沙北街道片区)-新建次支管网总长约 273.80km,管径 DN160~DN1000mm,新建泵井(Q=15m3/h)一座;
2、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 (流沙西、池尾、燎原街道和梅塘镇片区)-本项目新建市政污水管道次支、分支管网长度约为 246.2 公里,管径 DN200~DN600。
3、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占陇、军埠、下架山、大坝、麒麟、及南径镇片区)-本项目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为 156.65 公里,管径 DN300~DN800。
4、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大南山和流沙东、南、北街道片区)-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总长 299.23km。
5、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流沙西、池尾、燎原街道和梅塘镇片区)-建设雨污分流管网 272.48 公里(不含梅塘镇片区80.77公里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设计管径为 DN160~DN200。
(2)招标范围: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以实际完工的工程量为准)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3)招标内容
3.1.保险类别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3.2.保险责任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项目在建筑期的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之日(总工期以13个月为限)的一切永久和临时工程以及一切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材料、机器设备和设施,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本保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物质损失或灭失,包括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项目在建筑期因自然灾害或发生与本保险所承保工程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3.3.投保利益/保险金额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永久性工程,便道、便桥及工棚等由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所列临时性工程、原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等工程材料、施工所需的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设施、救援设施、安全环保和水电气供给设施等配套设施、机器设备以及其他由业主保管或负责的财产等,但承包商带入工地内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除外。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暂定):人民币184313.6万元。
项目最终的保险金额将以投保人申报的政府相关部门财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保险公司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财审的工程结算金额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调整保费。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因本项目工程建设引起,或与本项目工程直接相关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或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其中第三者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00元。
3.4.免赔额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人民币100万或损失的20%,以高者为准;
2、洪水、暴雨、暴风、台风、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每次事故人民币10万或损失的10%,以高者为准;
3、其他损失—每次事故人民币1万或损失的5%,以高者为准;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1、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2、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3、人身伤亡:无免赔额。
3.5保险期限
(1)建筑期:自本项目业主正式通知保险单生效之日开始直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之日为止,预计总工期为13个月。如果本项目所有工程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本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工程期延期180天后,该项目所有工程仍未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延长保险期限,但被保险人需要补缴相应的保费,附加保费=该项目原保费×超过180天后的延期天数÷(原保险期限天数+180天)×80%。
(2)保证期:自本项目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之日后24个月,如本项目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限相应顺延。
3.5保险限价
本项目保费基数暂定为PPP实施方案工程费用184313.6万元,综合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0.9‰(不含),总保费不超过165.88224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km) | 工程费用(万元) | 限价费率(‰) | 限价保费(万元) |
1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次支管网建设项目 (大南山、流沙东、流沙南、流沙北街道片区) | 273.8 | 59,285.17 | 0.9 | 53.356653 |
2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次支管网建设项目 (流沙西、池尾、燎原街道和梅塘镇片区) | 246.2 | 58,735.77 | 0.9 | 52.862193 |
3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次支管网建设项目(占陇、军埠、下架山、大坝、麒麟、及南径镇片区) | 156.65 | 35,480.35 | 0.9 | 31.932315 |
4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大南山和流沙东、南、北街道片区) | 299.23 | 16,125.09 | 0.9 | 14.512581 |
5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流沙西、池尾、燎原街道和梅塘镇片区) | 272.48 | 14,687.22 | 0.9 | 13.218498 |
合计 | 1248.36 | 184313.6 | 0.9 | 165.88224 |
3.6最高限价:综合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0.9‰(不含),总保费不超过165.88224万元。投标价格不得超过各个子项目的限价保费。
3.7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保险期限 。
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设置省级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注: 1、若以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财产保险总公司的唯一授权。
2、若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4.2.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4.2.3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2022年原保险费收入人民币100亿元(含)以上。(注:需提供经外部审计的原保险费收入报告(含原保险费收入相关页面)并加盖公章。)
4.2.4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2022年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注:需提供经外部审计的最近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含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面)并加盖公章。)
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3.1配备1人。
4.3.2必须具有10年(含)以上保险工作经历;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承诺书,格式自定。
4.3.3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3 年2月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②此人在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的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投保的相关资料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之一均可))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4.2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未曾在任何保险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4.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4.4投标人无不良诉讼记录。(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4.5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4.5 投标人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与前期服务单位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情况。(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承诺)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4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合格的依据。
4.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只有正式入库的投标人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供应商注册、网上投标登记: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热线电话:400-658-7878;
(3)实体CA及电子签章热线电话:020-83541462;
(4)平台技术服务:QQ群:415893172或QQ:1592177016;
注:上述费用在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1和附件2要求,整理一份PDF文件(所有投标登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与原件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进行投标登记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13日17时00分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发售。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或移动CA加密后上传提交的,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证书或移动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与电子标需办理CA证书或移动CA和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引》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或实体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加密时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或移动CA进行加密。当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或递交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我司平台技术人员解决,否则,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广咨电子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被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无效应答,招标人不予受理。
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
12、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开标系统。
13、前期服务单位: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润盟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揭阳市大地勘测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
14、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发布的文本为准。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邮编:51006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gzxmglzb@163.com
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备注 |
1 |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 原件加盖公章 | ||
2 | 投标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原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原件加盖公章 | ||
3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加盖公章 |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 | 原件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附件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未曾在任何保险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我司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情形。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不存在与前期服务单位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情况。
我公司同意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我公司隐瞒前述行为的情况,则视为我公司弄虚作假,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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