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1-440306-04-01-91014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晓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宝安区庆宜华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2111-440306-04-01-91014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庆宜华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111-440306-04-01-910146004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庆宜华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31 09:00 至 2023-09-2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9-1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9-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 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罗工
办公电话:86629589
传真:
手机号码:18926527132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纳百川大厦A座16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晓龙
办公电话:131188138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111-440306-04-01-910146004001
标段名称:庆宜华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20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499.8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庆宜华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详勘、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轻质隔墙、砌体)、装配式建筑、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外环境工程、电梯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建筑节能、弱电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道路工程、排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白蚁防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修(含精装修阶段)、门窗及幕墙工程、栏杆及扶手工程、临时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红线内所有工程的勘察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相关监理和配合服务,与市政管网接驳、市政工程、红线内外管线保护及迁改等项目勘察阶段、施工阶段的项目用地红线内外相关监理和配合服务,红线外边坡支护工程的勘察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相关监理和配合服务,按招标人要求开展项目对外协调工作。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总投资:99183 万元
工程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新乐社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宝安区新安街道新乐社区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10-31 00:00:00.0 至 2029-07-3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求:资质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项目总监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有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