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00]blzx[tp]2017005
预算金额7.09万元
招标公司泉州师范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杨惠山18859582787
公告正文
物信学院影像测量仪及机电工程设计工作站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泉州壹零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BLZX[TP]2017005物信学院影像测量仪及机电工程设计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2 2-1 机电工程设计用移动工作站 机电工程设计用移动工作站 6 70980 HP EliteBook 840 G4 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自购买日起电脑出厂所配置的板卡、CPU、内存、硬盘、显示器免费保修三年;电源、软驱、自购买之日起保修一年。其他配件保修一年,提供三年的上门维修 。
合计: 709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零玖佰捌拾元整(¥709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

4.3交付条件:所供货物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合同及相关附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a.第一步:出厂检验。我司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我司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b.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我司负责安装调试、集成,系统集成完成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对设备和系统集成组织初验。初验后进入系统设备的试运行阶段。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c.项目验收: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由我司及时处理修正,由采购人组织,对所购货物主要指标(如设备配置、品牌指标、可靠性、稳定性等)、集成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如设备测试不合格,或我司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 b.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在合同签定生效后,我司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付合同金额100%给我司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叁仟伍佰肆拾玖元整(¥3549.00)。该履约保证金在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供应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后服务 14.1.1设备的质保不低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中的内容和范围。 14.1.2自购买日起电脑出厂所配置的板卡、CPU、内存、硬盘、显示器免费保修三年;电源、软驱、自购买之日起保修一年。其他配件保修一年,提供三年的上门维修 。 14.1.3上门服务所有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硬件故障,在相应的期限内将得到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合同最终签订以纸质版为准

甲方: 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 泉州壹零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津淮街国际华城3号楼1607
单位负责人: 屈广清 单位负责人: 张书波
委托代理人:
林建全、杨惠山
委托代理人:
康惠婉
联系方法: 18876553781
联系方法: 18859582787
开户银行: 泉州市建行丰泽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账号: 35001656007059000262 账号: 13510701040012326


签订地点:泉州师范学院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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