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横街镇凤凰村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提升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市交通局)比选公告
金额
31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市交通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40111117
项目名称: 横街镇凤凰村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提升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
中介服务事项: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市交通局)
项目地点: 横街镇凤凰村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提升工程,涉及仓明村和凤联村,穿越并行公路多处。
项目总预算: 312.00万元
服务内容: 提供符合要求的安评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4天
质量要求: 优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85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70000元 ,上限:85000元
价格说明: 收费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通知》(浙交【2013】126号)相关要求中的涉路施工质量安全评价确定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12 16:47 至 2024-01-16 16:4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政府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1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项目单位联系人: 汪明君
联系电话: 88426655
联系手机:13566001058
联系地址: 横街镇横街南路48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40111117
项目名称: 横街镇凤凰村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提升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
中介服务事项: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市交通局)
项目地点: 横街镇凤凰村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提升工程,涉及仓明村和凤联村,穿越并行公路多处。
项目总预算: 312.00万元
服务内容: 提供符合要求的安评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4天
质量要求: 优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85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70000元 ,上限:85000元
价格说明: 收费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通知》(浙交【2013】126号)相关要求中的涉路施工质量安全评价确定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12 16:47 至 2024-01-16 16:4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政府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1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项目单位联系人: 汪明君
联系电话: 88426655
联系手机:13566001058
联系地址: 横街镇横街南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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