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羊街道办事处噪音及油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8/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gzy-2018-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星光逐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5828244661
标书截止时间2018/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3
公告正文

  四川星光逐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羊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羊街道办事处噪音及油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羊街道办事处噪音及油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GZY-2018-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8282446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羊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万象北路3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028-853171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星光逐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15828244661

代理机构地址: 高朋大道10号航利集团C栋3单元3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羊街道办事处噪音及油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GZY-2018-27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石羊街道办事处油烟、噪音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单位按照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同时服务单位必须具备油烟噪音监测相应资质,符合国家政府要求。

4、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

服务项

依据标准

数量

备注

噪音监测

(每次监测至少包含2-3个及以上点位)

噪音监测标准GB12348-2008

成交后按照实际执行的服务量为准

服务单位在每次接到监测任务至实施现场取样、实验监测应在5小时内完成,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监测报告并整理完整交付采购人,具体监测任务的时间、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参选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实质性)

油烟排放监测

油烟排放监测标准GB18483-2001

5、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范围:石羊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地点。

3、人员要求:服务单位须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及安全培训,要求人员按照规范进行安全操作,任何服务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所有责任均由中选单位承担。

4、监测结果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监测,确认满足监测条件后进行采样、分析并提交书面监测报告,工作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对提交的监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5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执行的项目数量进行结算,结算依据为实际发生监测服务项目及服务单位在响应文件中监测服务项目的报价。

6、★其他要求

油烟监测每个排烟口费用最高限价2500元。

噪音监测每家费用最高限价1300元,每次监测至少包含2-3个点位及以上,如超过3个点位,每增加1个,监测费用增加6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①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②供应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监测能力(附表)须具有餐饮油烟排放监测的相关范围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03日 09:3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高朋大道10号航利集团C栋3单元301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30 至 2018年12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高朋大道10号航利集团C栋3单元301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0.38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有偿获取,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3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比选的参选单位数量和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比选的参选单位。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单项汇总价):3800元;(注:各单项控制价详见本表后的附件)。

注:①本项目采用单项汇总价方式报价,各监测分类项目相应的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所列出的单项控制价,且总价不得超过单价汇总价。②超过最高限价(单项汇总价及单项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参选单位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参选单位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选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参选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参选单位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参选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参选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参选单位比较情况等就参选单位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参选单位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参选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比选情况公告

本次比选的所有公告都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7

比选保证金

金 额:2000元

交款方式: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星光逐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0212 0500 0120 0100 30001。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01月 02 日17:00时整到达收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供应商按“附件 比选保证金退还的温馨提示”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相关资料。

8

比选文件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828244661

9

比选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828244661

10

中选通知书领取

比选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中选单位凭公司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星光逐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选通知书。

联系电话:15828244661

11

参选单位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参选单位询问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2

参选单位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比选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比选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比选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196642003

联系地址:高朋大道10号航利集团C栋3单元301

邮政编码: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比选结果的范围。

附件:单项控制价

序号

监测分类项目

单位

数量

单项控制价(元)

备注

1

噪音监测

(每次监测至少包含2-3个及以上点位)

1

1300

2

油烟监测

1

2500

单项汇总价

38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