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沙河、石佛沟河、安民河3条河健康评价工作和大边沟河、民生河、牤牛河3条河健康评价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600-02936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0415-3163509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莱科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赫娟0415-25160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沙河、石佛沟河、安民河3条河健康评价工作和大边沟河、民生河、牤牛河3条河健康评价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沙河、石佛沟河、安民河3条河健康评价工作和大边沟河、民生河、牤牛河3条河健康评价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2936
项目名称:大沙河、石佛沟河、安民河3条河健康评价工作和大边沟河、民生河、牤牛河3条河健康评价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对大沙河、石佛沟河、安民河3条河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编制完成相应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对大边沟河、民生河、牤牛河3条河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编制完成相应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0415-3163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科莱科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汇友友谊大厦2#205室
联系方式:0415-2516003
邮箱地址:ddklk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丹东合作区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科莱科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6516201040022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娟
电 话:0415-251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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