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职业大学 智能取餐柜服务项目比选(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陶老师153712583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扬州市职业大学 智能取餐柜服务项目比选(二次)

作者:文章来源:扬州市职业大学发布时间:2024-08-05浏览次数:32

扬州市职业大学 智能取餐柜服务项目比选(二次)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能取餐柜服务项目

项目简介:公开招标。为了解决学生订校外外卖在学校围墙边滞留、拥堵、丢失及规范校门内外秩序和确保师生交通及食品安全,扬州市职业大学拟引进无接触双向智能取餐柜运营服务供应商,由服务商全程负责基础建设及后期运维,投入设备在学校围墙处提供餐饮外卖无接触取餐柜服务。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智能取餐柜投放及运营经验;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事故(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03号)),未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民事纠纷、诉讼及仲裁情况;违反本条规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取消投标、经营资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须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

2)本次比选采购项目内容在其经许可的经营范围

3具有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及参投保险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 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家,可自动转为竞争性谈判

1.4 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校园官方网站下载。

获取费用:不收取费用。

1.5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递交时间:2024 8  9 上午9:00-9:30

截止时间:2024 8  9 上午9:30

递交地点:一食堂三楼饮服中心办公室

比选响应文件要求一份(正本份,副本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6 评选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评选时间:2024 8  9 9:30

评选地点:一食堂三楼饮服中心办公室

1.7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饮服中心

联系电话:15371258349 陶老师

联系地址:扬州市职业大学生活区一食堂三楼饮服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0

智能取餐柜比选202408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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