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施工监理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遴选事宜
根据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2022年第六次主任办公会会议精神,由我局负责实施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现以遴选方式选取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
2.建设地点:拉萨市。
3.标段划分:无标段。
4.建设规模::北起世纪大道交叉口,南止于北京大道交叉口,道路全长约3600m,标准路幅宽度40.5m,两侧设计范围至现状建设用地的边界(50-7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中分带绿化改造、人行道外侧绿化带改造、路灯改造、增设给水喷灌系统、雨水改造等内容,总绿化面积约8.88万㎡。
5.工期:8个月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遴选范围:
(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六五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以及相关后续招投标服务所需的全部工作。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0年10月-2023年10月)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需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1.005万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18:0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32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3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55026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柳梧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根据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2022年第六次主任办公会会议精神,由我局负责实施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现以遴选方式选取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
2.建设地点:拉萨市。
3.标段划分:无标段。
4.建设规模::北起世纪大道交叉口,南止于北京大道交叉口,道路全长约3600m,标准路幅宽度40.5m,两侧设计范围至现状建设用地的边界(50-7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中分带绿化改造、人行道外侧绿化带改造、路灯改造、增设给水喷灌系统、雨水改造等内容,总绿化面积约8.88万㎡。
5.工期:8个月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遴选范围:
(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六五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以及相关后续招投标服务所需的全部工作。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0年10月-2023年10月)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需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1.005万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18:0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32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3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55026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柳梧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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