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 S223 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招标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省道 S223 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项目于2022年05月2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施工招标公告。
一、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的部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删除招标文件第166页合同用款估算表。
二、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序号 |
提问 |
答疑 |
问题1 |
根据招标文件P43页计划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有负责计划累计36个月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造价人员证书。”需要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人员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仅能录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工程部门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技术员、安全负责人,请问负责计划类似工程经验是否指担任上述岗位累计36个月即可? |
答: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桥梁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计划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人员信息明细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个人业绩”部分类似工程经验累计月份以“拟委派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填写的经历为准,必须明确填写清楚参加过的公路工程项目名称(须满足招标文件P36“10.5”条款中“类似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全国信用系统”业绩信息截图),任职的时间,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无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
问题2 |
招标文件第2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其中账号数字被招标代理的公章盖住,看不清楚9550880224965000117还是9550886224965000117。请明确。 二、招标文件第2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请问: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盖电子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单位章)、人员资历表后附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是否都要求统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
答:一、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号为9550880224965000117;二、统一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
问题3 |
1、招标文件第15页、第43页,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计划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造价人员证书,请问此处要求的计划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2、招标文件第15页、第43页,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需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时间,且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①请问相应的工作经验时间是否可以仅在资历表中“经历”一栏体现即可,无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②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计划工程师具有的资格证书是否仅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即可,无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 |
答:1、计划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造价人员证书; 2、见问题1答疑。 |
问题4 |
招标文件第43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桥梁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计划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类似工程均要求“从事类似工程工作经验累计不少于36个月”且“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 中的相应页面,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人员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则该人员不予认定”。但“全国信用系统”中“岗位或专业负责人”一栏只有“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工程部门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技术员、安全负责人”等8类岗位名称并无要求的对应岗位,所以“全国信用系统”截图无法体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桥梁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计划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等5类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绩是否满足最低要求。例如某管理人员,其在类工程项目中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而非担任安全负责人)超过36个月,但其个人业绩却无法备案到“全国信用系统”中,实际上其从业经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却无法提供“个人业绩”截图。请问,这类情况该提供什么证明资料? |
答:见问题1答疑。 |
问题5 |
根据如下相关条款:1、《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2013年4月修订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条(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第五十条(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第七十五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允许在近三年内投标过程中提供过虚假资料情况以骗取中标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请明确回答“可以参与”还是“不可以参与”,不要以按相关规定或按招标文件要求笼统答复。 |
答:资格审查要求招标文件附录1-附录6已明确,如招文中有未明确部分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审定。 |
问题6 |
招标文件P157页要求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后也需要附人员明细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包括“个人业绩”,但是目前多数项目业绩并没有录入这些岗位的人员,请问是否可以不需要附其他人员的业绩截图,做为证明资料? |
答:见问题1答疑。 |
问题7 |
根据招标文件P43页桥梁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要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人员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仅能录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工程部门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技术员、安全负责人,请问从事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是否指担任上述岗位累计36个月即可? |
答:见问题1答疑。 |
问题8 |
根据招标文件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桥梁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计划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为专业岗位)均要求“不少于36个月”的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直接对应安全负责人岗位,提供“全国信用系统”的截图即可认定?桥梁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计划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是否提供“全国信用系统”的人员“个人业绩”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工程部门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技术员7个工作岗位的业绩截图或提供相应已完工工程业绩项目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即可认定?请明确回答“是”还是“否”,不要以按相关规定或按招标文件要求笼统答复。 |
答:见问题1答疑。 |
问题9 |
1、在近三年内投标过程中提供过虚假资料情况以骗取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可参与本次投标? 2、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桥梁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计划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专业不对应、不吻合,要求提供资料要求模糊、不明确,请明确如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答:1、见问题5答疑; 2、见问题1答疑。 |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1日
- 补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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