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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阳法委评第9号对外委托评估公告【机动车损失】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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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阳法委评第9号对外委托评估公告【机动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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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2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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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阳法委评第9号对外委托评估公告【机动车损失】
(2022)阳法委评第9号 我院在审理郝玉俊诉张永贵、赵丽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对晋K9J133号车辆损失、停运损失进行鉴定。 凡符合本公示所列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审核后,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定本案评估机构。 一、报名条件 1、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围备案的机动车评估机构。 2、注册地在太原市。 3、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自愿承诺在3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 4、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下午18时止。 三、报名方式 1、本案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机构须在2日内携带以下材料来我院立案庭进行现场审核: (1)报名申请书(报名申请书中应注明案件公示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单位行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和鉴定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1、公示期满后,我院将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时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随机摇号确定中签机构,届时当事人及机构可以到我院立案庭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摇号过程及结果。对摇号过程不再另行通知各方当事人及机构。 2、摇号结束后,我院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中签机构。
联系人:庞法官 联系方式:0351-5528417
2022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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