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融创中心(二轻学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融创中心(二轻学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思岭校区
2.3计划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295.71万元,其中教学实训楼群工程总投资22583.54万元、融创中心总投资6712.17万元。
2.4建设规模:新建轻工楼、厚德楼、强技楼,产学研融创中心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48845平方米。其中教学实训楼群(轻工楼、厚德楼、强技楼),总建筑面积38447平方米;融创中心,总建筑面积10398平方米。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发包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2.6.4安全文明目标: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如有)。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9800000元。
2.8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代建):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进度管理、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计划、合同、信息、安全、沟通、风险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涉及到红线范围外的水、电、通讯、网络、道路、排污管网的外部接入的手续办理及实施期间的管理。同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
(2)工程勘察: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和送审工作(如有)、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阶段“发包人要求”、各采购阶段编制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配合和施工期间设计现场指导与技术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
(4)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模拟清单及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控制价)(最终以业主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的结果为准),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经济分析,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的品牌遴选及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完成竣工结算初核(最终以业主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的结果为准)、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6)招标代理: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工作。
(7)其他咨询:包括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白蚁防治、防雷技术服务、工程测绘(多测合一)、地下管线测绘、土壤氡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基坑边坡监测、沉降观测、消防技术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等以及就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中提出的其他咨询及法律服务。具体委托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以是仅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具备相应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以是仅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相应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以是仅指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具备相应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要求,具体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以是仅指联合体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成员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项目管理资质要求,具体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管理服务(或项目管理或代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以是仅指联合体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成员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管理(或项目管理或代建)业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正式在岗职工(以劳动合同所明确的聘用企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子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证明上注明单位为准)。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③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④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⑤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与其全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的,视为2家);(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咨询服务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不允许多家单位承担相同咨询服务内容;(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能力或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或工程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承担;(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⑤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土工试验室应取得CMA认证,未取得CMA认证的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揽的工程勘察业务提供服务,不得对外提供试验成果。2018年10月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7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2日23时59分59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9.6万元整(¥19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电话:0591-38722553
联系人: 招标科
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物流集团总部大楼05层10-13单元
联系人:谢常亮
电 话:0591-83593692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 6 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3 楼
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 6 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3 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