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3年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方面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ty-2024-032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马春雷0955-402092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荀鹏0951-86796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方面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4-032
项目名称:2023年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方面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4648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4648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二标段: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2.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一标段:是;二标段:否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4.1一标段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4.2一标段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址,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发布公告的网址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中“项目登记表”,请将“项目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扫描件加盖公章转PDF文件表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进行项目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春雷 联系方式:0955 -4020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联系人:荀鹏 联系方式:0951-86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荀鹏
电 话: 0951-8679616
2023年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方面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4-032
项目名称:2023年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方面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4648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4648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标段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管网及管网配套等工程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90464.83 | |
二标段 | 防火监测系统维护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二标段: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2.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一标段:是;二标段:否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4.1一标段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4.2一标段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址,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发布公告的网址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中“项目登记表”,请将“项目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扫描件加盖公章转PDF文件表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进行项目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春雷 联系方式:0955 -4020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湖畔嘉苑三期书香苑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联系人:荀鹏 联系方式:0951-86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荀鹏
电 话: 0951-86796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