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安宁院区泛光效果提升工程设计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万文韬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招投标管理条例》及《甘肃省妇幼保健院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安宁院区泛光效果提升工程设计
二、项目内容:设计范围:根据现有夜景效果,提升夜景亮化,并调整灯光控制回路和灯具类型及数量,与院区智能化控制系统对接。增加室外雕塑灯光。对原有配电系统图纸进行深化,包括效果图、方案、施工图及施工期服务。
三、项目招标控制价:1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5.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6.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商务资质要求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官方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及设计区域图纸。
七、投标文件要求
1.三本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本,投标文件内含有报价单),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及报价单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函、服务内容、投标报价明细表、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文件;投标文件副本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当天必须携带投标人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需提前踏勘现场,出具意向设计图纸(电子版),现场展示时间为3分钟。
八、现场踏勘
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勘察现场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法规,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投标人原因,踏勘现场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8:00分之前提交至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基建项目部;
十、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地点:甘肃省妇幼保健院院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万文韬
联系电话:1529314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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