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if !supportLists]1.[endif]普通婴儿培养箱
[if !supportLists]2.[endif]多功能高端婴儿培养箱
金额:
[if !supportLists]1.[endif]小写:392000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元整。
[if !supportLists]2.[endif]小写:539000元,大写:伍拾叁万玖仟元整。
总日历30天数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if !supportLists]1.[endif]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检测,具有出厂合格证;
[if !supportLists]2.[endif]整体质保期2年;
[if !supportLists]3.[endif]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if !supportLists]1.[endif]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
[if !supportLists]2.[endif]按照政府采购简易规定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if !supportLists]3.[endif]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派人到现场负责安装和高度,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和其他的技术资料负责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是否与甲方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新产品,相应的费用及责任有乙方公司自行承担。
[if !supportLists]1.[endif]甲方: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安装
[if !supportLists]2.[endif]乙方: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履行
[if !supportLists]1.[endif]迟延交货或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或交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双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或付款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付款。除此之外,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或付款,一方有权追究对方按迟交货物或延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逾期违约金责任,直至交货或付款完成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if !supportLists]2.[endif]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视为交货不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自货物到甲方后,乙方逾期超过日不能按合同的约定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货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if !supportLists]1.[endif]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2.本合同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