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科技大学的委托对湖南科技大学2021-2022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科技大学2021-2022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二、委托代理编号:LAD(2021)0802
三、项目内容:湖南科技大学2021-2022学年度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包组名称/采购内容 |
调价周期 |
确定中标 供应商数 |
备注 |
包1 |
鲜肉 |
一个月 |
中标1家 |
包括新鲜猪肉、牛肉、羊肉等及其附属品。 |
包2 |
冻货 |
每两周 |
中标2家 |
|
包3 |
干货及调味品 |
每两周 |
中标2家 |
不含面条类产品 |
包4 |
时令蔬菜 |
每天 |
中标2家 |
包括叶、瓜、果、根、茎类。 |
包5 |
食堂低耗品 |
不调价 |
中标1家 |
|
包6 |
食堂工作服 |
不调价 |
中标1家 |
投标及中标标包数量规定:本项目分6个包,限定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包且中标一个包,同一组包不得分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四、采购项目预算:按实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交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交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的良好记录,个体工商户除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18年9月-2021年8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受到处罚的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
1.第一包——鲜肉: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鲜猪肉加工企业或公司,有充足和稳定的生产和配送能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或检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2.第二包——冻货: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冻货食品经营实体,也可以是个体经营户,必须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营食品有效期内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3.第三包——干货及调味品: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干货及调味品食品经营企业或公司,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营食品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4.第四包——时令蔬菜(叶、瓜、果、根、茎类):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蔬菜配送(或种植、销售)经营企业或公司,有较强的配送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营范围包括蔬菜销售等相关项目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5.第五包——食堂低耗品: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相应资格的低耗品经营实体,也可以是个体经营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营范围有效期内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
6.第六包——食堂工作服: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服生产加工实体,也可以是个体经营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营范围有效期内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
包号 |
包组名称 |
投标保证金 |
包1 |
鲜肉 |
人民币1万元 |
包2 |
冻货 |
人民币1万元 |
包3 |
干货及调味品 |
人民币1万元 |
包4 |
时令蔬菜 |
人民币1万元 |
包5 |
食堂低耗品 |
人民币1万元 |
包6 |
食堂工作服 |
人民币1万元 |
6.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8月19日14时30分之前足额电汇或转账到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专用账户上,并确定已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财务陈丽电话:0731-55555335),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全称: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8060309000043056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以银行回单到账为准
6.3账户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6.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6.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限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退还。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7.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止,(每日上午 8:30- 12:00,下午 3:00- 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章第五(二)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到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单元16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6楼)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hnust.edu.cn/)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疑问及质疑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招标人
名 称:湖南科技大学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联系人:虢老师 电 话:0731-5829010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6楼
联系人:廖丽娟 李子贤 电 话:0731-5555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