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ZFCG2024-Z36-C462
二、项目名称: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省补办案业务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2105000(元)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 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22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省补办案业务经费) | 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省补办案业务经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广峰,吴向碧,韦瑾(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8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人民法院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5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韦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667126
质疑联系人:吕益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667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5890861
质疑联系人:李健健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31105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联系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