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涌泉路支线管网工程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gz012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涌泉路支线管网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1248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涌泉路支线管网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FGZ01248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一个蒸汽直埋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管径不小于 DN250 的蒸汽直埋管道累计长度须不小于1000 米。

请问我单位业绩为:管径为DN1000,双热水管网+定向钻。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附录3、附录5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若无法提供以上截图或中标查询网址查询不到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问:依据合肥市往期招标经验,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管道介质、管径、管道安装形式、管道长度等)的,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此种情况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执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执行。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284590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1

2024年6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
附件:涌泉路支线管网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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