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晓贵0312-21979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毫末智行保定分公司域控制器测试设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包括:智能驾驶域控制器产品FCT测试系统 1套,EOL测试系统1套,要求两套设备采用打包招标方式。本工程采取交钥匙工程形式,投标方负责但不限于:测试系统的设计、试验、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生产陪同等的全部内容。
三、技术要求
1.测试系统需满足如下测试项:电流检测、各模块电源电压、静态电流、SW读取、HW读取、Can通信检测(6路CAN,分别测试每路CAN的通信链路)、ETH通信检测(4路以太网,其中预留一路百兆一路千兆)、FVC输入检测(外设摄像头采集图片输入产品内部进行比对)、RVC,环视输入检测、AVM(环视摄像头实际采集信息,由采集卡自动判断图像是否OK)、DVR(前视摄像头实际采集信息,由采集卡自动判断图像是否OK、写入SN、写入UIN、高/低电压检测、超声波雷达检测(接实物雷达测试模拟距离,需要雷达暗箱)、GNSS信号检测(定位搜星)、Licesense校验 
2.测试软件设计要求采用Labview或C#,可自动扫描读取产品序列号并依据产品序列号中所包含机种信息实现自动程序换型; 
3.测试设备设计要求平台化,测试夹具与测试设备分离,支持快速换型;
4.夹具与设备分离为机柜方式,支持快速换型; 
5.测试项目需要实现全自动判断,测试系统可实现远程调试; 
6.测试结果需要在本地进行保存,同时通过匹配扫描枪,将测试数据上传MES系统,通过MES进行防错,前站未完成工序在本站不允许自动测试。 
7.设备强制点检,选择OK点检时结果必须OK、选择NG点检时结果必须NG,否则设备禁止测试产品;点检周期:
①开机点检(需涵盖设备本体电气信号,软件自检);
②换型后点检;
③确认点检完成时可选择输入密码跳过点检;
④设备连续运行12h未点检时强制进入点检程序,未点检禁止进行正常生产作业; 
8.防静电ESD要求:整体设备材质要求防静电,且设备配备防静电ESD接地线接口,设计美观。静电要求为接地/作业区有除静电装置、设备对地电阻<1欧,台面材料10的6次方~10的9次方之间; 
9.产品如一次未通过,设备应禁止直接二次测试; 
10.测试系统的能力Cgk>1.67,FPY≥99%;设备需要进行强化接地,避免EMC干扰。 
11.测试仪器及板卡型号参考招标技术任务书。 
12.项目工期:设备制作周期要求三个月。系统交付后需要提供现场培训及跟线服务,时间以达到验收目标为止。 
四、投标主体的资质要求
具有车载EOL及FCT测试设备开发落地项目经验;公司人员规模不低于20人,需要包含硬件,软件专职开发人员;
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五、投标主体的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近1年具备2家及以上车载FCT或EOL测试设备落地项目经验。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7: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贵:0312-2197904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报名前须自行详细查看并判断资质及业绩符合性后,再进行报名,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如果不能准确判定可询问报名负责人;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特别提醒:公司缴费时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如为个人代缴,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未备注造成意向金无法追溯,将取消您此项目的报名资格。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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