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档案馆扶贫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工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明县档案馆的委托,拟就东明县档案馆扶贫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项目预算:约146.2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东明县档案馆扶贫档案数字化扫描归档分类整理主要包括:
服务期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扶贫档案:2014-2020年7个年度;扶贫档案共四大类(综合管理、精准施策、精准脱贫、文书识别);每类档案的数量约(6500盒*450页=2925000页)含2020年度疫情档案;具体以招标文件发出的内容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适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项目交付时间:招标人指定时间;
6.2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符合招标人要求;
7.3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29日起,
至2021年12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闫慧玲
联系地址:东明县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18353077725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山东工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东路松峰写字楼6楼
联系电话:15254093339
发 布 人:李敏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