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告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告知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告知书
编号:3204112101260001-BD-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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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项目编码:3204112101260001
320441210128000
填报时间:2021年01月26日
建设单位 | 张清怡 | 张清怡 | 张清怡 | 张清怡 |
工程名称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 |
工程地址 | 孟河镇中医路北侧 | 孟河镇中医路北侧 | 孟河镇中医路北侧 | 孟河镇中医路北侧 |
投资总额 | 万元 | 万元 | 当年投资 | % |
批准文件 | 立项文件名称 |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
批准文件 | 文号 | 常新行审备(2020)909号 | 常新行审备(2020)909号 | 常新行审备(2020)909号 |
工程规模 | 新建建筑面积6425.3平方米 | 新建建筑面积6425.3平方米 | 新建建筑面积6425.3平方米 | 新建建筑面积6425.3平方米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2021年10月30日 | 2021年10月30日 |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告知书
编号:3204112101260001-BD-001
发包人名称 | 张清怡 | 单位性质 | 私有独资 | 私有独资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张清怡 | 张清怡 | |
工程名称 | 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 | 联系电话 | 13861063066 | 13861063066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 | 6408.000000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结构形式 | 框架 |
估算价(万元) | 1300.000000 | 工程规模 | 高度/跨度 | 14.85米/ |
发包内容 | ,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02-08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01-08 | 2024-01-08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企业资质证书 | 编号 | D232049513 | D232049513 | |
企业资质证书 | 有效期 | 2023-12-31 | 2023-12-31 | |
承包人情况 | 承包人名称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编号 |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有效期 | |||
证书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叶友松 | 叶友松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
发包事由和承诺 | 、事由二、承诺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 | 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承包人承诺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工程名称: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 | ||
工程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孟城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常州市新北区孟城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 | ||
工程等级: | 小型 | 小型 | ||
工程规模及概况: | 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小型高度11.25m层数3F面积2361m结构框架础性基 | 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小型高度11.25m层数3F面积2361m结构框架础性基 | ||
绿色建筑及节能设计: | 本工程符合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节能率65%。 | 本工程符合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节能率65%。 | ||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10301(2021)第0260号张清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审查机构公章)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概况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概况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概况 | |
建设单位: | 张清怡 | 张清怡 | ||
勘察单位: | 常州市武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常州市武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常州市武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常州市武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审查人: | 吴小霞、徐凯、周曙、曹齐放、梁震、练锐 | 吴小霞、徐凯、周曙、曹齐放、梁震、练锐 | ||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负责人:(签章 | ||||
注意事项:一、本合格书是证明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的法定文书。二、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四、本合格书由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张清怡
建设单位(个人)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孟城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建设位置
总建筑面积:6408平方米
建字第320411202100040建设规模
号
附图及附件名称
核准工程明细表
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图
核准的单体建筑施工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
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遵守事项
、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发证机关常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
日期202103月09日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告知书
编号:3204112101260001-BD-001
发包人名称 | 张清怡 | 单位性质 | 私有独资 | 私有独资 |
联系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联系人 | 张清怡 | 张清怡 |
工程名称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施工总承包 | 联系电话 | 13861063066 | 13861063066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 | 6408.000000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真结构形式 | 框架 |
估算价(万元) | 1148.000000 | 工程规模 | 高度/跨度 | 14.85米/ |
发包内容 | 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02-18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01-18 | 2024-01-18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企业资质证书 | 编号 | D232049513 | D232049513 | |
企业资质证书 | 有效期 | 2023-12-31 | 2023-12-31 |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编号 | (苏)JZ安许证字[2005]040065 | (苏)JZ安许证字[2005]040065 | |
承包人情况 | 承包人名称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有效期 | 2025-12-01 | 2025-12-01 | ||
证书编号 | 苏232212154334 | 苏232212154334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袁大鹏 | 袁大鹏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苏232212154334 | 苏232212154334 |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发包事由和承诺 | 、由二、承诺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 | 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2023-02-09 | 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2023-02-09 | |
承包人承诺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告知书
编号:3204112101260001-BD-001
发包人名称 | 张清怡 | 单位性质 | 私有独资 | 私有独资 |
联系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联系人 | 张清怡 | 张清怡 |
工程名称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施工总承包 | 联系电话 | 13861063066 | 13861063066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 | 6408.000000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结构形式 | 框架 |
估算价(万元) | 1148.000000 | 工程规模 | 结构形式 | 框架 |
估算价(万元) | 1148.000000 | 高度/跨度 | 14.85米/ | |
发包内容 | 水电安装) | 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 | 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02-18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01-18 | 2024-01-18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企业资质证书 | 编号 | D232049513 | D232049513 | |
企业资质证书 | 有效期 | 2023-12-31 | 2023-12-31 | |
承包人情况 | 承包人名称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编号 | (苏)JZ安许证字[20051040065 | (苏)JZ安许证字[20051040065 |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有效期 | 2025-12-01 | 2025-12-01 | |
证书编号 | 苏232212154334 | 苏232212154334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袁大鹏 | 袁大鹏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苏232212154334 | 苏232212154334 |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发包事由和承诺 | 、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二、承诺该项目己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怡类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印清2023-02-09 | 、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二、承诺该项目己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怡类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印清2023-02-09 | 、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二、承诺该项目己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怡类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印清2023-02-09 | 、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二、承诺该项目己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怡类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印清2023-02-09 |
承包人承诺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告知书
编号:3204112101260001-BD-001
发包人名称 | 张清怡 | 单位性质 | 私有独资 | 私有独资 |
联系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联系人 | 张清怡 | 张清怡 |
工程名称 | 孟河中医康养院建设项目(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 | 联系电话 | 13861063066 | 13861063066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 | 6408.000000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结构形式 | 框架 |
估算价(万元) | 1300.000000 | 工程规模 | 高度/跨度 | 14.85米/ |
发包内容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02-08 | 计划工时间 | 2024-01-08 | 2024-01-08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企业资质证书 | 编号 | D232049513 | D232049513 | |
企业资质证书 | 有效期 | 2023-12-31 | 2023-12-31 | |
承包人情况 | 承包人名称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编号 |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有效期 | |||
证书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叶友松 | 叶友松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
发包事由和承诺 | 一、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一、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一、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一、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承包人承诺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核准工程明细表
建设单位:张清怡
建设项目名称: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孟城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建设规模:6408平方米证号:建字第320411202100040号
单位工程名称 | 性质 | 用途 | 地下层数 | 地上层数 | 高(m) | 地下面积(m²) | 地上面积(m²) | 计容面积(m²) | 备注 |
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 | 新建 | 医疗及配套 | 11.25 | 2344 | 2344 | ||||
2#医养综合楼 | 新建 | 医疗及配套 | 14.85 | 380 | 3636 | 3636 | |||
保温层 | 新建 | 48 | |||||||
以下空白 | |||||||||
次 | |||||||||
建设工程应遵事项核实合格截止。 | 1、严格按本次审核过的内容实施,若因消防、安监等要求需变更设计的,应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新审定后方可施工:2相小关配套设施同步实施;3、在进行工程外立面装饰前,将外墙材料小样或在现场做好局部样板经我局确认后,方可进行外立面装饰施工:4、规划验线后才能开工建设;5、施工现场应在十五日内悬挂本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公布时间到建设项目规划变工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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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1年03月09日
常州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准予延期决定书
编号:行审延期建字第320411202100040号
单位名称:张清怡
地址:孟城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邮编:213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张清怡联系电话:13861063066
(自然人姓名:张清怡性别:女年龄:33
工作单位:张清怡
住址:常州市新北区阳光花园122幢邮编:213000)
福
你(单位)于2022-02-0914:20:56向本机关申请延续孟河中医康养园建
设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类别),(许可证号:建
字第320411202100040号)有效期限,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准予
延续,延续期限为一年。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Q二二年三月九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证号:常新行审备(2020)909号
张清怡
项目名称: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代码:2020-320411-85-03-572777法人单位经济类型:其他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_新北区孟城中街西侧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孟河中街东侧、中医路北侧(孟河镇
孟城中街50号)
2020
建设性质:扩建计划开工时间: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现有场地,新建办公楼、综合楼,新建建筑面积6425.3平方米,对现有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
12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提供中医研究、培训以发医养结合的康养护理服务。
项目法人单位承诺: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盒法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建审批
手续后并工建设:如有违规情况,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住。
安全生产要求: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
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
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
2020-11r13
全。
22041
材料的真实性请在http://222.190.131.17:8075网站查询
张清怡
姓名
民族汉
性别女
出生1989年5月11日
住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阳光
花园122幢
320404198905114423
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签发机关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
有效期限2015.11.05-2035.11.05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告知书
编号:3204112101260001-BD-001
发包人名称 | 张清怡 | 单位性质 | 私有独资 | 私有独资 |
联系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联系人 | 张清怡 | 张清怡 |
工程名称 | 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施工总承包 | 联系电话 | 13861063066 | 13861063066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 | 6408.000000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真结构形式 | 框架 |
估算价(万元) | 1148.000000 | 工程规模 | 高度/跨度 | 14.85米/ |
发包内容 | 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02-18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01-18 | 2024-01-18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企业资质证书 | 编号 | D232049513 | D232049513 | |
企业资质证书 | 有效期 | 2023-12-31 | 2023-12-31 |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编号 | (苏)JZ安许证字[2005]040065 | (苏)JZ安许证字[2005]040065 | |
承包人情况 | 承包人名称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有效期 | 2025-12-01 | 2025-12-01 | ||
证书编号 | 苏232212154334 | 苏232212154334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袁大鹏 | 袁大鹏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苏232212154334 | 苏232212154334 |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发包事由和承诺 | 、由二、承诺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 | 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2023-02-09 | 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2023-02-09 | |
承包人承诺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9 |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告知书
编号:3204112101260001-BD-001
发包人名称 | 张清怡 | 单位性质 | 私有独资 | 私有独资 |
联系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联系人 | 张清怡 | 张清怡 |
工程名称 | 孟河中医康养院建设项目(1#中医研究、中医工作室2#医养综合楼) | 联系电话 | 13861063066 | 13861063066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 | 6408.000000 |
工程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 工程规模 | 结构形式 | 框架 |
估算价(万元) | 1300.000000 | 工程规模 | 高度/跨度 | 14.85米/ |
发包内容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一般水电、消防工程金属门窗、桩基工程、其它专业相关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02-08 | 计划工时间 | 2024-01-08 | 2024-01-08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企业资质证书 | 编号 | D232049513 | D232049513 | |
企业资质证书 | 有效期 | 2023-12-31 | 2023-12-31 | |
承包人情况 | 承包人名称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编号 |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有效期 | |||
证书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叶友松 | 叶友松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
发包事由和承诺 | 一、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一、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一、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一、事由我单位为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定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经办人签名:发包人(公章):2023-02-06 |
承包人承诺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人签名:承包人(公章):2023-02-06 |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概况
工程名称孟河中医康养园建设项目2#医养综合楼
审查合格书
工程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城中街以西、中医路以北
编号:10301(2021)第0261号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等级:中型
张清怡
工程规模
2#医养综合楼中型高度14.85m层数BI+4F面积4044m结构框架基础椎签
及概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绿色建筑及本工程符合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节能率65%。
节能设计: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本工程施工图设建设单位:张清怡
勘察单位:常州市武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计文件经审查合格。
设计单位:常州市武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审查人:吴小霞、徐凯、周曙、曹齐放、梁震、练锐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负责人:(签章)
二C五日
注意事项
、本合格书是证明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的法定文书
(审查机构公章)二、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搜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
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四、本合格书由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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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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