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业务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XD-2023-A-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xd-2023-a-001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焕鹏022-24925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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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XD-2023-A-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业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D-2023-A-001
项目名称: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万元
最高限价:7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5 75 其他车辆 普通纯燃油业务用车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业务用车1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二)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方式: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U盘(或者提供电子邮箱)。2、电汇购买磋商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司账户进行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hongyixinda@sina.cn)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汇款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账号:79750188000026392。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75万元,其中:普通纯燃油业务用车(2辆)5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业务用车(1辆)25万元。 注:每项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产品的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号
联系方式:022-84236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联系方式:022-2492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焕鹏
电话:022-24925966
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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