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慧照明节能系统改造EPCO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787.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14124163-246215
预算金额787.1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保欢1354507384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雯15807146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智慧照明节能系统改造 EPCO 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T-14124163-2462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照明节能系统改造 EPCO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787.1829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国创东高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照明节能系统改造 EPCO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智慧照明节能系统改造 EPCO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 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还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及 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 至少 1 项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和施工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 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内部职责分工应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3.4 投标人人员配备:(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 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为投标单位员工,不得 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 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承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 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建筑智能化施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 负责人。(4)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员工,
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 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承诺)(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4)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 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 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由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以及最高 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 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 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3-4 号开标评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 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3-4 号开标评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 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三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国创东高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智慧照明节能系统改造 EPCO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门店范围内
2.2 建设内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门店(包括但不限于南湖店、农科城店、白 沙洲店、东湖庭园店、龙庭店、红光店、黄陂店、腾龙大道店、万隆店、滨湖店、凤凰店、武昌大道店、黄石团城山店、咸宁店、孝感交通路店、津泰店、塔桥路店、顾家岗店、红卫 店、三元店、时代天街店等 28 家(首次改造门店 21 家、预备改造门店 7 家,具体以招标人 实际要求为准)的照明节能灯具智能化改造。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门店灯具智能化改造的施工图 设计、施工工作及后续运营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运维服务期自改造工作完成后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还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及 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 至少 1 项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和施工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 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内部职责分工应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3.4 投标人人员配备:(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 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为投标单位员工,不得 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 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承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 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建筑智能化施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 负责人。(4)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员工,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
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承诺)(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4)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 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 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由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以及最高 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 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 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按下述时间和地点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5.2 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5.3 本项目线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线上领取。
文件获取地点:登陆“数智云采”官网(https://cjyc.hbbidding.com.cn/hubeiyth/),进(网 入“云采购平台”,按照“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数智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获取。
络报名咨询请拨打 027-87278602)
5.4 招标文件 500 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地 点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3-4 号开标评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 业银行大厦三楼)。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3-4 号开标评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国创东高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保欢
电 话:1354507384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肖雯
电 话:15807146668
监督部门:武汉国创东高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5895629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27-8781624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国创东高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国创东高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郑保欢
电 话:135450738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 系 人: 肖雯
电 话: 15807146668
电子邮件: 1758474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