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地磅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地磅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8-01
受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委托对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地磅技改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地磅技改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将5台称重60吨长14米地磅改造成称重100吨20米地磅(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第二十期《节能货物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以及第十八期《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货物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优先于只获得节能货物认证的货物。
(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站上被列入名单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4)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请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10:00—14:00时)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15:30—19:3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证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2套,且印章齐全)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1145 2078
邮 箱:zhzb77@126.com
招标人: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8-01
受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委托对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地磅技改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河子市银泽棉业有限公司地磅技改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将5台称重60吨长14米地磅改造成称重100吨20米地磅(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第二十期《节能货物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以及第十八期《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货物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优先于只获得节能货物认证的货物。
(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站上被列入名单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4)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请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10:00—14:00时)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15:30—19:3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证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2套,且印章齐全)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1145 2078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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