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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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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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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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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递交时间:2023-11-03
递交时间:2023-11-0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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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81,40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3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编号:A3302250290021508001001)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10月12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球号对应修改: 原球号对应:
修改后的球号对应:
2、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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