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禹州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记录。为了实现对政府采购档案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禹州市财政局于近期积极开展对全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政府采购档案遗失、不全等比较突出问题,我们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一些要求:

1、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对档案归集、管理、利用和销毁等环节承担责任。

2、政府采购档案应按照禹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归档文件资料清单》进行归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采购需求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委托代理协议等前期文件资料;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采购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答疑等文件资料;投标(响应)文件及其补充、修改内容、撤回记录、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记录和录音录像等文件资料;专家抽取、采购人代表授权、评审过程及评审报告等评审文件资料;采购合同及其补充、修改、中止或终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文件资料;质疑及答复、投诉处理等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与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及采购项目完成情况有关的文件资料。

3、政府采购档案必须规范完整、内容齐全。所有档案资料,包括签名、印章等,都必须真实有效。

4、重视电子化档案管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电子化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全过程档案,并进行归集。

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不仅有助于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便利性。下一步,禹州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点击查看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