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分行本部2025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5天
金额
123.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6-zb2024036xy
预算金额123.6万元
招标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招标联系人蓝女士0431-8986106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宏伟1558419043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3
公告正文
长春分行本部 2025 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供 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2024036XY)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分行本部 2025 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供应商 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招标人为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分行本部 2025 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供 应商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分行本部2025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供应 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分行本部 2025 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供应 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七、其他
长春分行本部 2025 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供应商采 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2024036X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分行本部 2025 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供 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分行本部 2025 年度员工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 供应商采购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预算金额:123.6 万元(含税);
2.4 招标内容:餐厅食材(蔬菜干调米面油鸡鸭鹅海产品日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 需求);
2.5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 入围家数:通过本次招标拟采购 2 家食材入围单位
2.8 最高投标限价为下浮率(含税):参考“当日欧亚商超对外零售”的市场价格,投标报 价下浮率不少于当日欧亚商超对外零售价的 10%。总体预算不超过 123.6 万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 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提供从 成立日期起至 2023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中标单位承诺,中标后需在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开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 08 点 3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3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 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附),并电话(后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 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 参加投标;邮箱 lizhaoye@faw.com.cn;电话 15584190438。
4.4 售价:5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 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上发布;6.2 有效投标人不足四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处恒兴国际城 1 号楼 联系人:蓝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861067
7.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系人:孙宏伟、李昭叶
联系电话: 1558419043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处恒兴国际城 1 号楼 联 系 人:蓝女士
电 话:0431-89861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 系 人: 孙宏伟、李昭叶
电 话: 15584190438
电子邮件: lizhaoye@faw.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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