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分公司宜宾三江新区柑橘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育秧生产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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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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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分公司宜宾三江新区柑橘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育秧生产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具备下单后35日送达甲方工地指定现场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投标设备)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2)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不接受2023年6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投标。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施工项目设计标准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设备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的投标设备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两份(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单份合同金额需不低于12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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