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项目委托检测
金额
196.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0978
预算金额196.5万元
中标联系人冷慧阳
公告正文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项目委托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0978 工程名称 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项目委托检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0978001001 标段名称 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项目委托检测
建设单位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建设地点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内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冷慧阳 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员(岗位类别:市政) 181106435/SZ2716 1965067.6000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合格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2)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 96.4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万鹏港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冷慧阳 杨钦德 段献智
注册资格 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员(岗位类别:市政) 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员(岗位类别:市政) 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员(岗位类别:市政)
证书编号 181106435/SZ2716 00137192/SZ1447 00083934/SZ0198
投标报价 1965067.600000元 1790394.970000元 2117906.250000元
工程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2)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2)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2)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
评审得分 96.44 87.96 86.61
企业业绩
1.瓦房店市城区19座桥梁检测项目
2.小凌河南大桥等十座桥梁检测
3.瓦房店市内15座公路移交桥梁检测
4.2021年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桥梁等市政设施检测采购项目
5.大渔沟大桥大修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万鹏港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45%,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41%,大连万鹏港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48.5%。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1、金州新城区1号路道路照明及标志标线等工程总承包(EPC)2、南金实验学校东侧道路配套工程-路灯工程3、炮台街道路灯改造工程总承包(EPC)4、高新园2、4、5、10、14号路中压燃气管道5、5公里中压燃气管道/大连万鹏港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业绩1、童牛岭南坡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2、宇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护坡工程总承包(EPC)3、振兴路大连湾段挡土墙大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4、大学城武警挡墙训练基地档墙及雨水管线工程总承包(EPC)5、民和大桥维修工程总承包(EPC)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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