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石油分公司油库24座常压储罐在线检验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yr2023111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吉林石油分公司油库 24 座常压储罐在线检验(招标编号:JLYR2023111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石油分公司油库 24 座常压储罐在线检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石油分公司农安油库 18 座常压储罐、吉林油库 6 座常压储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石油分公司油库 24 座常压储罐在线检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石油分公司油库 24 座常压储罐在线检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 2022 年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取得相关证照的法人机构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非法人机构须有法人机构授权委托,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企业信用良好,近 3 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 重违法信息、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 败诉;
(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 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投标人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
2.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证书(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核准项目须包含 RBI、RD3、RD4、CG 资质。
3.实施风险评估的人员应持有 RBI 分析人员资质证书;检验人员应持有 API 653 常压储罐检 验员或压力容器检验员及以上资质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应持有相应项目Ⅱ级或以上资质证 书。上述人员应有丰富的常压储罐风险评估、在用检验经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购买竞标文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需发送的证件(复印件 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要求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竞标代理 公司邮箱(358803240@qq.com),并同时拨打竞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邮件主题:项 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需材料: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转业军人创业基地 5 楼 51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669 号转业军人创业基地 5 楼 511
七、其他
吉林石油分公司油库 24 座常压储罐在线检验竞标公告
1.竞标条件
吉林石油分公司油库 24 座常压储罐在线检验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 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 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竞标项目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 资格后审方式公开竞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服务商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及竞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吉林石油分公司油库 24 座常压储罐在线检验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
乙方参照本条第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安徽省政
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承诺书》《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管理要求》《安徽省电
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本合同一式2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
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或向集采机构反映。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
七、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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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向
\
1040



9,050102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551902102010802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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