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无极县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备字〔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极县经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招标人为无极县经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格栅渠、1#车间调节池、催化氧化反应池、2#车间调节池、加药反应区、2#车间污水沉淀池、2#车间污泥暂存池、沉砂池、综合污水调节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三沉池、芬顿氧化池、清水池、综合污泥池、污泥调理池、脱水机房、风机房、配电室、预处理车间及各个单元的设备配套设施。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0000m3/d,土建工程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分两期安装完成,每期日处理污水水量5000m3。 3、项目最高限价:EPC最高限价:21475万元,其中:设计费为475万元,工程建设费(含设备费)为21000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金福路西段路北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项目计划工期:工期365日历日;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完成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报建文件的编制工作,完成报建文件编制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全部工程在施工图纸审图合格且开工报告批复后32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为本项目设计提供一体化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专业设计、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等所有工作,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结束; 2、设备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筑工程设备、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 3、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投标人成立之日以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河北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2)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3)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
3.1.3业绩要求:无。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举报电话:85570135 邮箱:wjxzbb@163.com。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6 09:30:00至2023-08-16 09:2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如下:
招标文件正文-EPC.pdf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无极县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备字〔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极县经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招标人为无极县经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格栅渠、1#车间调节池、催化氧化反应池、2#车间调节池、加药反应区、2#车间污水沉淀池、2#车间污泥暂存池、沉砂池、综合污水调节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三沉池、芬顿氧化池、清水池、综合污泥池、污泥调理池、脱水机房、风机房、配电室、预处理车间及各个单元的设备配套设施。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0000m3/d,土建工程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分两期安装完成,每期日处理污水水量5000m3。 3、项目最高限价:EPC最高限价:21475万元,其中:设计费为475万元,工程建设费(含设备费)为21000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金福路西段路北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项目计划工期:工期365日历日;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完成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报建文件的编制工作,完成报建文件编制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全部工程在施工图纸审图合格且开工报告批复后32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为本项目设计提供一体化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专业设计、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等所有工作,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结束; 2、设备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筑工程设备、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 3、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投标人成立之日以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河北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2)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3)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
3.1.3业绩要求:无。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举报电话:85570135 邮箱:wjxzbb@163.com。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6 09:30:00至2023-08-16 09:2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无极县经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幸福南街8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052406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孙磊 | 联系人: | 杨志 |
电话: | 0311-85578210 | 电话: | 1393186226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bsctzb@126.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招标文件如下:
招标文件正文-EPC.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