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服务期三年,本合同为服务期第二年。
为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的师生提供复印、速印、打印、装订及广告制作等服务,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设备运至学校指定的文印室,派工作人员进行驻点服务。
所有印刷品符合国家、行业最新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清晰美观,无掉色、剥离,无污染;厚度应达到标准要求;所使用的所有原材料纯正,不得有刺激性气味。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成交人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单位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甲方免费提供一间文印室,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复印机、速印机、电脑等能满足学校需求的设施设备。
2、人员配备要求:乙方拟派本项目文印室常驻工作人员2人,驻点工作人员由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自主聘用,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乙方聘用的人员以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薪资、经济补偿、福利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作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上下班,具有较强的文印广告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甲方加班加点做好文印广告服务工作,甲方不另支付加班费用。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文印广告制作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甲方和教师所提供的文印广告要求,保证不延误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考试试卷等文印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外泄。
4、乙方需定期对文印室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机器外观和设备性能的检查与清洁),保障每台设备正常运转。如因此影响甲方文印广告工作,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重大紧急会议或活动,乙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操作人员。
5、由于乙方的失误造成文印错误或广告宣传用品有误,由乙方自行承费用,并重新按甲方的要求制作确保当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6、广告制作类单价均含设计、制作、配送、税费、安装等所有费用。
7、乙方承诺本次服务内所配备的设备如出故障,2小时内负责解决。如设备维修不好,需在设备出现故障的3小时内更换备用设备。突发事件,需在1小时内进行响应。如果因此影响甲方文印工作,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内容履行,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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