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163/17-qt-0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军0991-4882163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峰0991-79062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163/17-QT-05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三标段)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16号
2.2 项目规模:
(1)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标段一):在已并网每个场站部署一套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包含恶意代码客户端和管理中心,在安全II区非实时调度数据网部署恶意代码监测系统管理中心,在安全I、II区主机设备上安装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客户端,通过在安全I区和安全II区隔离防火墙上添加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客户端通信和管理策略,实现对厂站安全I、II区客户端的站内统一管控,并接受客户端的监测结果,恶意代码监测系统管理中心所有客户端进行统一管控和策略下发,实现对主机设备的恶意代码实时监测和精准查杀,确保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设范围为新疆公司管辖内单位,共计92家单位及场站。
(2)USB安全隔离装置(标段二):在已并网新疆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各部署2台USB安全隔离装置,通过USB安全隔离装置对接入终端的移动存储设备严格管控,避免非授权设备接入终端,影响电力监控系统运行的可靠性,从而实现对USB接口动态的实时监测以及移动存储设备数据交互的全过程、全方位管控,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关于加强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中对移动存储介质实时监视以及可信文件传输的要求。建设范围为新疆公司管辖内单位,共计84家单位及场站。
(3)便携式运维网关(标段三):根据并网发电企业要求,部署便携式运维网关,通过串接在运维终端与被运维对象之间,将运维人员、运维工具等外部要素与被运维对象等内部要素进行隔离,对工作班成员行为和运维工具进行实时监督管控并进行多维度记录,防止内外部威胁对系统造成破坏,有效解决电力监控系统运维作业过程中的账号共用、身份认证、作业审计以及数据泄露等安全问题,同时又可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关于加强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完善调试工具配置”的要求。建设范围为新疆公司管辖内单位,共计49家已投产单位。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开始,15日内设备到货,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必须保证项目按实际需求周期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2024年12月30日完成整体验收工作。工期如有变动,以招标方指定开、竣工日期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1)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标段一)(CHDTDZ163/17-QT-05101):在已并网每个场站部署一套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包含恶意代码客户端和管理中心,在安全II 区非实时调度数据网部署恶意代码监测系统管理中心,在安全I、II区主机设备上安装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客户端,通过在安全I 区和安全II 区隔离防火墙上添加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客户端通信和管理策略,实现对厂站安全I、II 区客户端的站内统一管控,并接受客户端的监测结果,恶意代码监测系统管理中心所有客户端进行统一管控和策略下发,实现对主机设备的恶意代码实时监测和精准查杀,确保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详见招标文件)。
(2)USB安全隔离装置(标段二)(CHDTDZ163/17-QT-05102):在已并网新疆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各部署2 台USB安全隔离装置,通过USB 安全隔离装置对接入终端的移动存储设备严格管控,避免非授权设备接入终端,影响电力监控系统运行的可靠性,从而实现对USB 接口动态的实时监测以及移动存储设备数据交互的全过程、全方位管控,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关于加强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中对移动存储介质实时监视以及可信文件传输的要求。建设范围为新疆公司管辖内单位,共计84家单位及场站。
(3)便携式运维网关(标段三)(CHDTDZ163/17-QT-05103):根据并网发电企业要求,部署便携式运维网关,通过串接在运维终端与被运维对象之间,将运维人员、运维工具等外部要素与被运维对象等内部要素进行隔离,对工作班成员行为和运维工具进行实时监督管控并进行多维度记录,防止内外部威胁对系统造成破坏,有效解决电力监控系统运维作业过程中的账号共用、身份认证、作业审计以及数据泄露等安全问题,同时又可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关于加强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完善调试工具配置”的要求。建设范围为新疆公司管辖内单位,共计49家单位。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本次招标共有3个标段,分别为①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标段一)、②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USB安全隔离装置(标段二)、③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便携式运维网关(标段三)。三个标段之间遵循“互斥原则”,即兼投不兼中,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对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三个标段均排名第一的情况,按照①、②、③顺序推荐其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剩余标段剔除上述中标候选人后,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替补。①、②、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能作为其他标段的备选中标候选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恶意代码监测系统(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商应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认证资质认证证书》,三级及以上服务资质要求,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产品需具备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验证中心或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电力监控系统恶意代码监测系统专项检验报告(提供报告扫描件)。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网络安全或信息系统集成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投标方为代理商的,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本标段所采购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USB安全隔离装置(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商应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认证资质认证证书》,三级及以上服务资质要求,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产品需具备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报告扫描件)。
(3)投标产品需提供电力系统主流国产化操作系统的兼容性认证报告(提供报告扫描件)。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网络安全或信息系统集成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投标方为代理商的,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本标段所采购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便携式运维网关(标段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商应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认证资质认证证书》,三级及以上服务资质要求,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产品需具备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报告扫描件)。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网络安全或信息系统集成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投标方为代理商的,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本标段所采购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6 14:52到2024-11-12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27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11-27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张峰

0991-7906208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刘军

0991-4882163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16号
联 系 人:姜正文(技术)、张峰(商务)
电 话:15688335188/18509946787
电子邮件:27284076@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程刚
电 话:010-83565881(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邮件)
诸如技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涉及项目的具体问题,需咨询招标人。
电子邮件:cheng-gang@chd.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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