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租赁及驻场运维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金额
36.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hzsw2023-c3-1-57-xygc
预算金额36.08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罗翠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弋珊0771-57833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租赁及驻场运维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ZSW2023-C3-1-57-XYG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租赁及驻场运维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360873.32元
采购需求:为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提供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租赁及驻场运维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备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无需报名材料,请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直接购买;
②邮寄获取:供应商可以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的形式支付磋商文件工本费,并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盟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7719 0170 0110 101),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请填写)及用途。供应商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发送到我公司邮箱xinyong0628@163.com。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 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八达中路435号江盈新中医诊所旁边)。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八达中路435号江盈新中医诊所旁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贺州分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hezhou/)、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xyzx.com)。
2.关于磋商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八达中路435号江盈新中医诊所旁边),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特殊说明: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6号
联系方式:罗翠文,0774-5293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 黄弋珊、文雅 联系电话:0771-5783329(分机号: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弋珊、文雅
电 话: 0771-5783329(分机号:821)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租赁及驻场运维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ZSW2023-C3-1-57-XYG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租赁及驻场运维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360873.32元
采购需求:为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提供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租赁及驻场运维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序号 | 类型及数量 | 预估服务期限 |
1 | 专票普票代开终端1台(优化配置) 专票普票领用终端1台(优化配置) | 12个月 (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 |
2 | 专票普票领用终端3台(基本配置) | 12个月 (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 |
3 | 专票普票领用终端5台(4台优化配置、1台基本配置) 专票普票代开终端7台(优化配置) | 7个月 (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 |
4 | 驻场运维服务1项 | 7个月 (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备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无需报名材料,请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直接购买;
②邮寄获取:供应商可以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的形式支付磋商文件工本费,并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盟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7719 0170 0110 101),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请填写)及用途。供应商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发送到我公司邮箱xinyong0628@163.com。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 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八达中路435号江盈新中医诊所旁边)。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八达中路435号江盈新中医诊所旁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贺州分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hezhou/)、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xyzx.com)。
2.关于磋商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八达中路435号江盈新中医诊所旁边),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特殊说明: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6号
联系方式:罗翠文,0774-5293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 黄弋珊、文雅 联系电话:0771-5783329(分机号: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弋珊、文雅
电 话: 0771-5783329(分机号:821)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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