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金熊猫新媒体有限公司四川IPTV移动侧点播智能互动编排系统软件开发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四川IPTV移动侧点播智能互动编排系统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JXM-202304-DY01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金熊猫新媒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世纪城路66号
供应商(乙方):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5层
四、合同标的:四川IPTV移动侧点播智能互动编排系统软件开发服务
五、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20日
六、合同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
七、合同期限:2023年7月20日-2026年7月19日
八、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除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电信运营商、国家广电总局等外,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软件交付,乙方应及时履约,并按合同总价的0.5‰/日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即¥441.75/日(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壹元柒角伍分)。超过一个月未能交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即¥17670.00(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陆佰柒拾元整),该违约金不包括前述延期违约金。
(2)经甲方检验,并在给予乙方合理改进期限后(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软件研发成果最终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和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比例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甲方已经支付的软件委托研发经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即¥44175(大写:人民币肆万肆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3)因甲方过错导致迟延支付软件委托费用,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逾期支付软件委托费用,甲方应及时履约,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超过一个月未能支付,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本合同所有研发成果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研发成果任一项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任一项研发成果进行没收查处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差旅费、合理律师费、法院判定的赔偿金、行政罚款、与第三方和解达成的合理赔偿额等),乙方因此遭受损害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非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电信运营商要求、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等,如本合同履行期间任意一项功能项目经乙方三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作乙方不能完成研发而需退还已收取费用、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甲方还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实际和预期利益的损失)。甲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后5日内,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取走成果,逾期未处理的,该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按1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场地使用费。
(6)乙方同意由甲方委托具有国家合法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或鉴定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研发成果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或鉴定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研发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完成研发而违约,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无条件重新研发,如逾期不能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除以上违约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约定(特别是“研发成果归属及使用”、“保密义务”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预期利益等)。
(8)违约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损失的,还应按非违约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非违约方。本合同项下非违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导致非违约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因追索损失支付的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9)凡本合同中所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若有不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补足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补足,乙方应按照应补足而未补足金额万分之一/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任一方依法、依约解除合同的,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起诉也视为通知。
(11)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系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而自愿订立的,双方认可其可能具有的惩罚性,双方均承诺放弃以违约金过分高于对方损失为由要求法院削减的权利。
二、项目编号:SCJXM-202304-DY01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金熊猫新媒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世纪城路66号
供应商(乙方):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5层
四、合同标的:四川IPTV移动侧点播智能互动编排系统软件开发服务
五、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20日
六、合同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
七、合同期限:2023年7月20日-2026年7月19日
八、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除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电信运营商、国家广电总局等外,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软件交付,乙方应及时履约,并按合同总价的0.5‰/日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即¥441.75/日(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壹元柒角伍分)。超过一个月未能交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即¥17670.00(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陆佰柒拾元整),该违约金不包括前述延期违约金。
(2)经甲方检验,并在给予乙方合理改进期限后(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软件研发成果最终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和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比例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甲方已经支付的软件委托研发经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即¥44175(大写:人民币肆万肆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3)因甲方过错导致迟延支付软件委托费用,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逾期支付软件委托费用,甲方应及时履约,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超过一个月未能支付,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本合同所有研发成果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研发成果任一项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任一项研发成果进行没收查处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差旅费、合理律师费、法院判定的赔偿金、行政罚款、与第三方和解达成的合理赔偿额等),乙方因此遭受损害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非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电信运营商要求、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等,如本合同履行期间任意一项功能项目经乙方三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作乙方不能完成研发而需退还已收取费用、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甲方还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实际和预期利益的损失)。甲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后5日内,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取走成果,逾期未处理的,该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按1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场地使用费。
(6)乙方同意由甲方委托具有国家合法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或鉴定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研发成果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或鉴定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研发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完成研发而违约,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无条件重新研发,如逾期不能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除以上违约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约定(特别是“研发成果归属及使用”、“保密义务”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预期利益等)。
(8)违约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损失的,还应按非违约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非违约方。本合同项下非违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导致非违约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因追索损失支付的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9)凡本合同中所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若有不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补足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补足,乙方应按照应补足而未补足金额万分之一/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任一方依法、依约解除合同的,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起诉也视为通知。
(11)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系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而自愿订立的,双方认可其可能具有的惩罚性,双方均承诺放弃以违约金过分高于对方损失为由要求法院削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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